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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結構性減稅應進行“頂層設計”

2011年12月17日14:46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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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性減稅不只是臨時性舉措,更應成為一項基本和長期的財政政策,並進行相應的“頂層設計”。這需要克服部門利益阻力,從總體上對稅制進行完善和改進。

日前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將“穩中求進”確定為來年經濟發展的總基調,強調在穩增長的同時,要在結構調整、改革創新和民生等領域有新的突破。

盡管會議仍強調明年繼續堅持穩健的貨幣政策和積極的財政政策,但在具體內涵和著力點上,明顯不同於今年。特別是積極財政政策,其著力點從去年的“保持財政收入穩定增長”,轉向了引人注目的“繼續完善結構性減稅”。而在具體表現上,會議提出,要“推進營業稅改增值稅和房產稅改革試點,合理調整消費稅范圍和稅率結構,全面改革資源稅制度,研究推進環境保護稅改革”。

事實上,自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以來,“結構性減稅”就一直是中央確定的應對金融危機的主要政策措施之一。特別是針對中小企業,更是採取了一系列減稅措施,同時,通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企業增值稅轉型試點等措施,減輕企業和民眾的稅負。

然而,一方面是結構性減稅政策的推行,另一方面卻是財政收入的強勁增長。2009年財政收入近7萬億元,2010年突破8萬億,今年破10萬億已成定局,連續兩年增長近30%,遠高於居民收入和GDP的增幅。

今年以來,面對我國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企業面臨的困境,中央高層多次強調大力推進結構性減稅,為企業減負。10月份出台的扶持中小企業的政策舉措中,就上調了中小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額,同時將中小企業“減半征收”的政策延續到2015年。

但總體而言,目前的結構性減稅更多是扶持產業發展或中小企業的臨時性舉措,還沒有成為一項基本和長期的財政政策,也缺乏相應的“頂層設計”,以致於具體的減稅措施只是在個別稅率上微調,並沒有觸及不合理的稅制本身。

稅制的“頂層設計”,首先需要改革以營業稅等間接稅為主的設計,轉為直接稅,讓納稅人看到買一件商品究竟繳了多少稅。如此前報道的“饅頭稅”,在間接稅制下,很少有人意識到買個饅頭居然還繳了那麼高的稅。直接稅制將繳稅放在明處,民眾自然知道哪些稅是否該減。

另外,結構減稅應體現為普遍性稅率的降低。

明年的結構性減稅措施,主要還是針對一些特定的主體和稅種進行調整。如營業稅改增值稅將繼續擴大試點,針對中小企業的減稅措施還有進一步的空間。特別是這次會議將擴大內需提升至“戰略基點”的重要地位,因而,政策也將對飽受詬病的消費稅進行調整。同時,戰略新興產業、服務業以及文化產業等也將成為結構性減稅的受益者。如此多的行業都納入結構性減稅范疇的話,不如從總體上降低企業的稅費負擔。

此外,還要對政府的各種非稅收入和制度外收入進行取締和規范。

明年無疑將是我國經濟極為復雜和困難的一年,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保民生的任務很重,但越是困難時,越要輕徭薄賦,這不僅僅是為企業減負,也是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奠定良好的稅制基礎。

(責編:陳興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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