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策輿(北京 職員)
佛山事業單位改革收官,減少機構140個,收回編制965名,至今無一人上訪,以其“無痛改革”的樣本意義已贏得各界關注。(6月5日《中國青年報》)
4年改制,佛山以無一人上訪的“無痛”記錄脫穎而出,但是,僅僅將目標滿足於無一人上訪,是否曲解了事業單位改革的意義?
事業單位改革的目的,在於明晰市場、政府、公益三者的權界,讓政府由“萬能型”向“守夜型”轉變。此次改革,涉及4000萬人的切身利益,126萬個機構,規模可與30年前的國企改制相提並論。與造成大量上訪專業戶的國企改制相比,佛山的“無痛”記錄的確值得一提。
但是,佛山的“無痛”,在於花錢買穩定,這對於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而言,可望而不可即。而將“無一人上訪”作為改革成效,將注意力集中於上訪人數,而非實際解決事業單位的發展走向,實質上還是損害了群眾利益。
事業單位改革10年有余,至今步履維艱,其中各種利益博弈必然觸目驚心。若僅僅考量上訪人數,沉浸在“無痛”的幻境裡沾沾自喜,卻忽視了一個基本問題:改革的錢從何而來?政府用納稅人的錢,替績效不良的事業單位買單,隻求社會穩定,不追究績效差的原因。這樣的典型,又給后來者樹立了怎樣的模范?
對訪民來說,上訪是利益訴求無法滿足的最后一搏。當法律在權力面前失聲,隻能期盼以特權壓制特權。這固然有“官本位”觀念的影響,更多是出於現實的無奈選擇。
在部分官員的執政理念中,法制始終高於法治。即便有信訪制、網絡問政和民主代議制的普及,民眾使用這些渠道保護權益的技巧還不熟練,要麼依賴上訪,要麼求助媒體。媒體取代居委會,取代法庭,挾大眾注意力凌駕法條之上,動輒媒體審判,輕則輿論監督,實質上早已跨過媒介中立的底線,這樣的傾向著實危險。
不求過程正義,隻求結果“無痛”,至今沒人上訪,就值得彈冠相慶了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