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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農民工征個稅不妨再慎重一點

2012年08月03日10:43    來源:廣州日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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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合肥市地稅局公告,從10月1日開始,合肥市包括建筑、安裝、修繕、裝飾及其他工程作業在內的建筑安裝業的農民工也要繳納個稅了。(8月2日《江淮晨報》)
 
早就有媒體報道,在建筑行業,一些農民工的日薪高達250元甚至300元以上,一些特殊工種月入上萬。既然一些農民工的月收入超過了3500元,依法向他們征收個稅似乎合情合理。
 
但我們不妨思考另一個問題:一個月入5000元的農民工,和一個月入5000元的城市職員,他們的物質和文化生活誰更豐富?他們的幸福指數誰更高?答案不言自明,一個有力的証據是,我們在電影院很難看到農民工的身影。不難看到,部分農民工高收入的背后,隱藏著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者,農民工的高收入並不穩定,無論是按工作日還是按工作量計酬,前提是要有活兒可干。今天有活兒干,可能日進斗金,明天沒活兒干,就可能顆粒無收。因此我們考量農民工的收入,不能隻盯著日薪月薪,更要著眼於年收入和平均月收入。
 
二者,農民工高收入的背后是高代價。農民工干的活兒,往往勞動強度大和風險大。而農民工的醫保制度和養老制度並不完善。一旦因工致殘、年老多病,生活的艱辛要靠他們自己承擔,曾經的高薪又能起多大作用?
 
三者,農民工的生活負擔更重。一個典型的農民工家庭結構,通常是兩個老人,兩個以上子女,在至少六口之家中,能夠有條件賺取高薪的,不過一個青壯男勞力而已,即便月入一萬,平均一下,又有多少?更何況,這些年農村的教育成本、建房成本、結婚成本、養老成本都在隨著GDP的增長而增長,所謂高薪, 又能夠在多大程度上使農民工走向富裕呢?
 
從整體上看,農民工依然屬於收入較低的弱勢人群。個稅的主要作用是調節收入分配,在調節收入分配方面具有“削高、減中、補低”三個特征,農民工顯然是屬於“補低”的對象,對其征稅,實在應該慎重。(三刀柔情)
 
(責編:鄒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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