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障指導性意見確立的是方向,如何走出一條適合目前的社會保障能力又行之有效的路徑,還需要更多積極探索。
《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8月30日公布。意見指出,在參保(合)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補償后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保障水平以力爭避免城鄉居民發生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為目標,實際支付比例不低於50%﹔按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大病保障,是衡量一個國家公共服務水平的重要標准。盡管隨著新醫改進程加速,近年來全民基本醫保體系已經初步搭建並覆蓋城鄉,但仍處於較低水平。百姓看得起病卻看不起大病的現象仍然比較嚴重,大病救濟基本靠非制度性的行政資源和社會資源支撐,並持續成為社會焦點話題。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和風險難以排除。新的大病保障制度,是基於政府加大財政投入民生的思路,把基本醫保與商業保險結合起來,通過行政機制和市場機制的對接,由政府、個人和保險機構共同分擔大病風險。這一思路,既與目前的政府財力和百姓消費能力相適應,又能使全民醫保水平再上台階,為國人免除大病的恐懼帶來了希望。
讓這種希望轉化為現實,還需要更多努力。良政的實施,既需要頂層設計的推動,還需要切合現實的實施步驟。現實是,相對優質的醫療資源過於集中,大病醫療更具專業性,因此在資源分配上,地區差別更加顯著。目前,城鄉居民病保仍然建立在戶籍管理體系基礎上,在異地支付仍然存在困難的情況下,異地看大病能否獲得屬地醫保的及時給付,還是一個挑戰。
此外,在醫保與市場機制對接過程中,醫保的公共屬性與保險機構的商業屬性也存在能否兼容的問題。如果保險機構隻注重市場拓展而忽視及時給付,大病保障就可能大打折扣。
大病保障指導性意見確立的是方向,如何走出一條適合目前的社會保障能力又行之有效的路徑,還需要更多積極探索。比如,如何建立完整統一的信息平台,實現醫保和新農合的全國流轉,避免異地看病造成的政策失效﹔對於參與大病保障的商業保險機構,如何進行資質評定並建立監管機制﹔對大病患者的補貼方式,通過什麼樣的制度實現並確保及時性﹔商業保險機構如何進行真實鑒別又不致損害醫保公共性,給大病參保者設置不利條款。
所有這些大病保障制度建立過程中可能碰到的問題,都有待各地通過多樣性的實踐,在積累足夠經驗后完善消除。
成熟的社會,一定是行政資源對於民生保障慷慨,社會互助共濟功能健全的社會。大病保障,是推動這樣的社會成型的重要途徑。這項普惠的改革,需要我們一起推動。相關報道見今天A06、A07版
特約評論員徐立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