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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辯城管的“鼓浪女”為何這麼紅

2012年09月03日11:13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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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一段題為“鼓浪女激辯城管”的視頻在網上引起轟動。現場爭執源於女住戶陳亞星在圍牆上搭蓋的花台,被指為違章搭蓋,城管、公安等執法人員要求拆除。陳亞星情緒激動地發表數分鐘演講,不斷向執法人員發問,稍后執法人員撤走。陳的言論得到許多網友的贊賞。
 
陳亞星“激辯城管”視頻之所以引起轟動,從形式上講,主要是因為她口才好,具有很強的感染力。從內容上講,主要是因為她“激辯”的對象是城管,很容易觸發人們對城管的“慣性印象”,很容易讓人覺得,這是一個攤販受到城管欺負后發出的憤怒吶喊。同時,她以“釣魚島”、“我們家房子(有)100多年,需要產權証嗎”等“興趣點”提出質問,很容易激發人們的情緒,在公共場域引起共鳴。若是換了一個口才不好也不會煽情的人,不可能形成“激辯”之勢,不可能達到如此轟動效果。
 
其實,在陳亞星“激辯城管”視頻中,一些事實和細節被陳激昂雄辯的氣勢遮蔽了。城管指出陳將物品擺在圍牆外搭建的鐵架上進行銷售,並在門口擺攤佔道、無証照經營小吃,違反了廈門市的有關規定。這一點陳亞星是承認的,並安排員工將物品收拾移走,執法人員隨后離開。一定意義上說,城管不是被陳亞星“激辯”得理屈詞窮后離開,而是在制止了陳違章銷售物品、佔道經營之后離開,城管的文明、克制值得肯定。
 
普通公民維護自身權益,像陳亞星那樣“激辯”和煽情雖然能夠引來圍觀,產生轟動效應和監督作用,並對公權機關形成相當的壓力,但維護自身權利,最根本的還是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武器。如陳亞星所居住房子的產權問題,其為此與廈門市國土局打了8年官司,這場官司需要經由嚴格的法律程序、公正的司法審判,才能做出符合法律規定和社會理性的決斷。
 
陳亞星“激辯城管”可能會“酣暢淋漓”地滿足了一些民眾的正義感。不過,這終究是一個偶然事件,更像是大家在信息不完整的情況下,看到的一出“維權童話”。大家在網上看了“鼓浪女激辯城管”,歡樂一下子,可以。當真,就不必了。
 
□李端(媒體人)
 
(責編:鄒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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