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洪其(北京 媒體人)
近日,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表示,“失獨”家庭是我國實施計劃生育政策以來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應當參照政府供養“三無”老人、農村“五保”老人的政策,由政府為失獨家庭提供充分的保障,以解決他們的養老問題。
我國自上世紀70年代后期開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獨生子女成為一個日漸龐大的社會群體。前些年,社會對獨生子女關注較多,近些年來,隨著失獨家庭問題的逐漸凸顯,人們開始注意到失獨父母這個特殊的群體。如何讓失獨家庭免於老無所養、心無所系,是必須認真對待的重大課題。
國家對失獨家庭的保障救濟主要存在兩方面的欠缺,一是保障力度不夠,二是救濟制度有漏洞。例如2001年底頒布的《人口和計劃生育法》規定,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這裡的“必要的幫助”只是原則性規定,其中“必要”的標准如何掌握,由哪些職能部門負責,具體如何實施,均缺乏詳盡的規定和操作細則。
另外,現行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制度規定,49周歲以上的失獨父母才能獲得特別扶助,然而不少失獨父母在三四十歲甚至更早就失去了孩子,距離獲得特別扶助有一段較長的“真空期”,其間或許他們最為揪心痛苦,最感孤立無助,卻得不到國家的“特別扶助”,不能不說是救濟制度的一大缺陷。
當今中國,失獨父母是特殊國情條件下產生的特殊“獨”者,國家應當以高度的誠意和堅定的決心,以完備的法律政策保証他們老有所養、老有所終,體現政府為失獨家庭提供養老服務的基本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