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盤錦為何再發“征地拆遷血案”
■ 觀察家
同樣是盤錦,同樣是在興隆台區,再現惡性涉征地拆遷血案,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9月21日,遼寧省盤錦市興隆台區發生了一起因征地補償引發的槍案,導致村民一死一傷。第二天,盤錦市政法委、市檢察院組成的調查組,就發布調查結論稱:系村民王樹杰等一家四口,無理阻撓挖掘機施工,並潑洒汽油,民警在生命受到威脅之后被迫開槍,導致王樹杰死亡,開槍行為合法。
去年5月2日,在未談妥賠償條件的情況下,興隆台區組織區城管、民警對某足道館實施強拆。被拆遷人持刀砍傷1名協警和1名強拆人員。去年9月,監察部等四部門曾公布過全國11起強制拆遷致人傷亡案件,其中就包括盤錦的這一拆遷血案。
雖有多個中央部門的全國通報批評,有自上而下啟動的問責程序,同樣是盤錦,同樣是在興隆台區,再現惡性涉征地拆遷血案,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其實,早在2010年,國務院辦公廳就發出了通知,對隨意動用公安民警參與強制征地拆遷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領導責任。《2011年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再次強調,嚴禁公安民警參與征地拆遷等非警務活動。
因為去年的拆遷血案,興隆台區區長劉世杰受到記大過處分,派出所所長等警官也受到行政處分﹔當時的興隆農場場長魏軍,更因為指使社會閑散人員恐嚇、強拆,而被追究刑責。今年的“9·21”也發生在盤錦興隆台區,又有警察參與,這種“巧合”背后有什麼?
鑒於去年的惡劣拆遷血案,現在由盤錦市對“9·21”事件做出調查,難讓公眾信服,本案的一些關鍵細節也未得到披露。況且,盤錦市的調查僅用了一天多時間,是否對當事民警、施工人員、圍觀村民等都做過單獨詢問,並形成筆錄?是否調查了潑洒汽油的來源?最關鍵的是,征地的合法性做過審查嗎?
昨天人民日報官方微博稱,“記者調查發現,該事件源於佔地糾紛。興隆台區有關部門在沒有和村民達成拆遷補償協議,且沒有法院判決的情況下違法強拆,導致矛盾迅速激化。”對此,盤錦市相關部門回應稱死者曾與區裡簽署過拆遷協議。
如果村民真的在自願平等的前提下與政府簽訂了協議,那麼為何要反悔,作出強烈反抗舉動,這其中有著怎樣的內情?顯然,“9·21”事件,並非如當地所稱的村民暴力抗法那麼簡單。
國家三令五申,嚴禁地方政府暴力強拆,去年盤錦剛因血拆被全國通報,區長被記大過。去年的傷口還沒有結痂,今年似曾相識的征地沖突再次發生並且還升級為開槍死人的惡性事件。
人們不禁要問,當地政府吸取了去年血拆案的教訓了嗎?背著“行政記大過”處分的區長,真的敬畏國法、敬畏民產了嗎?退一步說,即便這次征地手續齊全,當地政府也有責任避免矛盾激化,避免“征地命案”。
□徐明軒(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