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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薪休假——一個美麗的傳說

2012年10月18日15:28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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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報社會調查中心近日對2441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有54.5%的人從來沒有享受過帶薪休假,僅有22%的人表示“每年都可以”。(10月17日《中國廣播網》)

2007年12月7日國務院第198次常務會議通過《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自2008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然而,帶薪休假制度雖然實行了幾年,效果卻差強人意,更有人不知道帶薪休假的規定,讓人唏噓不已。如今,在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帶薪休假執行相對規范,而一般私企都沒有“帶薪休假制度”。這種冰火兩重天的現象,反映了不同單位或企業職工不平等的福利待遇,也反映了不同單位或企業對待職工的不同態度。

帶薪休假是福利,然而,這一福利對於許多職工,特別是私營企業職工來說,是“水中月”“鏡中花”,是一個美麗的傳說。

其實,職工的權益得不到保障,何止“帶薪休假”?

企業侵犯職工的合法權益司空見慣。比如,在法定的節假日加班,職工應該領取3倍的加班費,然而,有多少職工能夠按照規定獲得報酬?再比如,還有多少企業沒有按照規定為職工交“五金一險”?

面對企業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廣大職工隻能忍氣吞聲。面對侵權行為,職工選擇沉默,對他們來說,可能是最明智的選擇。他們如果要獲得3倍的加班費,可能丟失飯碗﹔他們如果爭取帶薪休假的福利,可能丟失來之不易的崗位。由此可見,職工不是不願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是他們沒有能力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其維權的成本太大,可能因小失大,最終丟掉飯碗。

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國家有規定,這規定應該是職工維權的強大靠山,然而,目前這靠山離廣大職工還很遙遠。因此,僅有規定還不夠,各職能部門應該加大執法力度,強力推進,讓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得到真正保護。

(本文來源於“羅義安-強國博客”,本文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責編: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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