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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虐童”事件背后缺失的身影

張岩

2012年10月29日11:16    來源:海外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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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頻被曝光的幼兒園“虐童”事件,再度刺痛了我國學前教育的軟肋。幼師素質不高、民辦幼教監管不到位乃至法律上“虐童罪”的空白等問題皆成為輿論熱議的焦點。

然而,細細考察這些“虐童”事件的報道,我們會發現一個耐人尋味的現象:受虐兒童的家長對自己孩子受虐之事竟都毫不知情,直到事件被媒體披露才恍然大悟。例如,浙江藍孔雀幼兒園受虐兒童的母親當兒子小林被老師顏艷紅拎耳離地的照片在全國各大媒體上刊登出來后,方才得知自己的孩子受到了虐待。

很明顯,幼兒園的孩子年紀尚幼,不具備自我保護的能力,當遇到無良幼師時,作為監護人的家長理應保護自己的孩子。但實際情況卻是,由於孩子缺乏“自我保護”的意識,在受到虐待后,可能認為是自己的“錯誤”才招致老師的反感與“懲罰”,將責任歸咎於自身。為此,他們不敢、甚至沒有想到要將自己的不幸經歷告訴家長,家長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自然不能起到本應該有的保護孩子的作用。即便家長聽到了孩子的訴苦,也可能因為孩子無法准確表達事情真相,令家長以為那僅是老師對孩子調皮的“管教”,並不放在心上,如小林的父親看到新聞才意識到顏艷紅的所作所為與“之前想的拎耳朵完全不是一回事”,也終於明白了為何小林總不愛上幼兒園。

學前教育對幼兒身心健康發展影響深遠,應當格外重視。完整、和諧、平衡的學前教育應由幼師、家長、孩童三方組成,即便是在以幼兒園為主要場所的學前教育中,家長的角色同樣不能缺失。據了解,在法國,為了提高幼教質量,幼兒園幾乎都成立了由家長代表及教師組成的家長委員會。家長委員會一年召開二三次會議,討論幼兒園的課程設置、教育計劃、環境布置、活動安排等問題,以更好地促進幼兒的成長。在這種體制下,家長把教育子女看作是自己神聖的職責,他們主動參與、大力支持幼兒園教育。如早上送孩子入園時,家長都直接把孩子送到班上,和教師、其他家長、小朋友交談,並和小朋友玩一會兒后才離開,以消除孩子的分離焦慮,使孩子能以良好的心情開始在園的一天生活。

對比我國當下學前教育的狀況,可以說,我們的家長很少參與到幼兒園的日常治理中,甚至對自己孩子在幼兒園的學習和生活狀態都不甚了解,未能很好地起到監督幼兒園及幼師的作用。正是由於家長的“不在場”,使原本平衡的幼師、家長、孩童三方關系,蛻化成了幼師、孩童兩方間的不平等關系。在這樣的不平等關系中,便可能產生幼師侵害兒童權益的行為。

因此,將家長的作用積極引入幼兒園教育中,將是解決我國尚不完善成熟的學前教育體制所存隱患的一劑良藥。家長應對幼兒園的環境、師資情況、教學方式有充分的知情權,這不僅發生在選擇幼兒園時,更應在孩子入園后與園方保持一種長期、穩定、有效的溝通機制,及時了解孩子所處環境和教師情況的變化,並定期抽查、監督幼兒園及幼師培育孩子的實況,以便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在業已披露的“虐童”事件中,媒體充任了本應由家長來擔當的角色,但是,媒體的監督只是一種事后監督,盡管喚起了全社會的關注和討論,但是“受虐”孩童的身心已然受到了創傷。

相比“亡羊補牢”,事前的預防機制更為重要。讓家長充分參與到幼兒園教育中,應在制度上予以確立和保障。試想,假如家長的參與和監督形成常態,便能對幼兒園和教師起到一定的震懾和約束作用,“顏艷紅”們也就不可能長期地、肆無忌憚地將“摧花之手”伸向那些弱小的孩童。(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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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鄒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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