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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網:“后發劣勢”在,“后發優勢”難揚

2012年11月05日08:50    來源:光明網    光明網評論員    字號:
摘要:林毅夫稱,隻要發展中國家合理利用“后發優勢”,經濟增長速度可以是發達國家的二到三倍。

昨天(11月2日),經濟學家林毅夫在一個論壇上再次重申並解釋了此前多次提出的“中國經濟未來20年平均每年仍有8%的增長潛力”的看法。林毅夫解釋稱,隻要發展中國家合理利用“后發優勢”,經濟增長速度可以是發達國家的二到三倍。

從上世紀70年代東亞“四小龍”的經濟發展成就驚艷全世界以來,發展經濟學理論中所謂“后發優勢”的學說屢被眾多國家的經濟發展實踐所驗証。這個“后發優勢”的主要內容,也正如林毅夫解釋的那樣:一個國家長期的經濟增長速度取決於其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的速度﹔在這一過程中,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相比擁有“后發優勢”,可借鑒或採用在發達國家已成熟的技術,從而將他們的劣勢轉變為優勢。因此,林毅夫斷言,“以同樣的‘后發優勢’跟同樣的發展軌跡,如果東亞的日本、新加坡、台灣地區和韓國可以維持20年7.6%到9.2%的平均增長速度,我相信中國從潛力來講應該有20年平均每年8%的增長潛力”。

不過,細心的人應該發現,林毅夫此次“斷言”,為其所謂“20年平均每年8%”的經濟增長加上了前置限制詞“從潛力來講應該”和后綴說明語“增長潛力”。既為“潛力”,其能否轉化為現實,當然要取決於諸多其他限制性條件。亦如林毅夫所言,要發揮“后發優勢”,就必須把中國市場化的改革進行到底,把“雙軌制”遺留下來的一些扭曲消除掉,改善收入結構、收入分配問題,也要解決貪污腐敗一系列的問題。此外,要把“潛力”發揮出來,中國需要進一步的金融改革,現在中國金融體系主要是大銀行加上股票市場,而這基本上隻能為大企業和富人擁有的企業進行融資,構成了一種“窮人補貼富人”的格局,不僅不利於經濟發展,且使得收入分配更加不平均。林毅夫並期望,上述這些改革“是十八大以后下一屆政府要努力的方向”。

其實,即使為“20年平均每年8%”的經濟增長加上前置限制詞和后綴說明語,中國經濟增長的“潛力”究竟為何,也仍是一個見仁見智的問題(見光明網評論員文章 《經濟還將高速增長20年,得問環境允許否》)。“后發”國家,的確存在可以省卻技術發明和制度探索的努力和時間等“優勢”。在此,“先發”國家將其要素市場的范圍擴展至全世界,並因為產業升級和轉移的原因,無償或低價向“后發”國家轉讓生產技術,以資利用其廉價的勞動力。而“后發”國家正是憑借這個“優勢”,可以實現跨越式的發展。

但是,實際上,這種跨越式發展是有條件的。並且,隨著經濟在短時間內快速增長,經濟增長對其他“輔助”條件的要求也越來越苛刻。關鍵正在於,這些看似為“輔助”性的經濟增長條件,如健全的產權制度、公平的市場環境、成熟的公民社會和法治社會等,卻正是“先發”國家經濟增長之因,或者說是“先發”國家經濟增長的制度性基礎。“后發”國家在短時間內實現經濟增長的巨大跨越之后,幾乎都毫無例外地把經濟增長之“短”迅速暴露無遺。這裡的經濟增長之“短”,就是“后發”國家的“后發劣勢”所在。

這些“后發劣勢”在中國的部分表現,就如林毅夫上述,市場化改革不徹底、“雙軌制”的扭曲、收入結構、收入分配不公平、貪污腐敗、金融體系中的“窮人補貼富人”格局……顯然,這些“后發劣勢”不除,所謂“后發優勢”和“潛力”就不具任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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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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