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腐敗問題在任何國家都不能根治,何況中國有這麼久的封建歷史,反腐敗的任務更為艱巨。中共已經認識到,反腐敗進行到了深水區,反腐有新方法,腐敗也出現新對策,腐敗和反腐敗的博弈更加尖銳。所以江澤民、胡錦濤、習近平都先后把反腐提到警示“亡黨亡國”這樣的高度。 |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莫豐齊 北京報道)內地知名反腐專家、中共中央黨校政法教研部林哲教授昨天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從習近平與胡錦濤近期的重要講話可以看出,目前中央反腐敗的決心很大,已達成共識。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已探索出一條“小民主”式反腐廉政新路,不過面對複雜的反腐斗爭,制度反腐還要更加嚴格落實。
林哲說,中共領導人對於腐敗問題一向極為警惕。改革開放以來,中共一直在探索“讓人民來監督政府”的“小民主”新路。改革開放之初,鄧小平強調,反腐要貫穿於改革開放的全過程。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首次提出“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反腐倡廉十六字方針﹔2005年1月,中共中央頒布反腐《綱要》,提出“教育是基礎,制度是保証,監督是關鍵”﹔十七大報告提出,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十八大報告又重提,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圍繞“預防、懲治、監督、激勵、教育”等諸多反腐環節展開的制度建設,一直在層層推進。
不過,腐敗問題在任何國家都不能根治,何況中國有這麼久的封建歷史,反腐敗的任務更為艱巨。中共已經認識到,反腐敗進行到了深水區,反腐有新方法,腐敗也出現新對策,腐敗和反腐敗的博弈更加尖銳。所以江澤民、胡錦濤、習近平都先后把反腐提到警示“亡黨亡國”這樣的高度。
目前,收入申報制度和年終考核制度是管住干部最主要的兩項制度,不過中共還沒有含公示在內的財產申報規定。有針對官員的迴避制度也還沒有實施得很好,在“避親、避籍、迴避關聯”方面還要更嚴格落實。在重大事項匯報方面,也還存在瞞報、漏報、謊報和懲處不力的情況,這些都是下一步要繼續完善和解決的問題。但隻要中共能切實推行社會民主、黨內民主,讓黨內、黨外、法律、媒體、群眾這五大監督體系都充分發揮作用,就一定能取得好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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