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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報:諾獎插曲論

2012年12月07日16:36    來源:新民晚報    吳強    字號:
摘要:以諾獎為一個窗口,看到豐富多彩的人生人性以及人所能取得的成就,這或許才更有意義。畢竟,就像孔子早就說的:“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莫言今天抵達斯德哥爾摩准備領取諾貝爾獎。關於他的作品高低得失,我實在卑之無甚高論,只是由此事想起了三個在不同時間同樣曾經獲得過諾貝爾獎的外國人——

第一個是愛因斯坦,他獲得1921年的諾貝爾物理獎。鑒於愛因斯坦在物理學領域奠定的地位,世人當時大多只是驚訝他為何遲至1921年才得獎。對愛因斯坦本人來說,他當然不在乎諾獎來為對世界的猜想加冕,豐厚的獎金對他才真有用。為了說服前妻離婚,數年前他曾許諾:“一旦離婚,隻要諾貝爾獎發給我,我就將全部轉給你”。這筆錢相當於對方近40年的年收入。於是,曠日持久的離婚協議獲得突破。愛因斯坦得以掙脫了一個愛的枷鎖,並迅速奔向另一個。

第二個是羅素,他獲得了1950年的諾貝爾文學獎。這次頒獎頗令時人費解,羅素寫過高深莫測的數理邏輯、獨樹一幟的西方哲學、平易近人的思想小品,但似乎從沒有“文學”過。文學獎?是不是頒錯了?至少羅素本人也吃了一驚,“使我感到意外的是,我所獲的是文學獎”。因為羅素當時正在為二戰后的世界和平殫精竭慮、四處奔波,他以為自己應該拿的是諾貝爾和平獎。當然,這不妨礙他開開心心地去領獎。

第三個是薩特,他獲得了1964年的諾貝爾文學獎。薩特知道獲得提名時,就曾經寫信通知瑞典科學院,如果把獎發給他,他將拒絕領取。后者卻打定主意要把獎項給他,似乎只是為了成全薩特的拒絕。薩特的拒絕出於兩個理由:個人的和客觀的。個人理由是“我一向謝絕來自官方的榮譽”﹔客觀理由則是“我很清楚,諾貝爾獎本身並不是西方集團的一項文學獎,但它事實上卻成了這樣的文學獎”。

這三個人都是各自領域的大家,有各自的奮斗和追求。諾貝爾獎的獲得和拒絕,都只是他們人生中的一段插曲。如果把諾貝爾獎從其人生歷程中去除,愛因斯坦、羅素、薩特也依舊是完整的愛因斯坦、羅素、薩特。因此,世人,尤其是中國人,對諾獎的一驚一乍其實大可不必。

相反,以諾獎為一個窗口,看到豐富多彩的人生人性以及人所能取得的成就,這或許才更有意義。畢竟,就像孔子早就說的:“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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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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