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毋庸諱言,“表哥”、“表叔”等反腐實証,某種程度上坐實了民意“無風不起浪”的一些偏執。當這樣的想象,代償了制度求証的嚴謹,即便多多“得逞”,依然不能說是公民社會之福。 |
12月8日,甘肅省紀委就網傳“蘭州市長袁佔亭疑戴名表”事件作出回應,稱袁佔亭所戴的3塊表中,價格最高的隻有25100元。隨后,爆料人“周祿寶”表示,對於甘肅省紀委的調查結果非常不滿意。“網絡陸續提供了蘭州官員袁佔亭在當地快速公交BRT工程建設中涉嫌不作為、老婆參與等直接有據可查的問題,而甘肅省紀委對此並沒有做出回應。”爆料人表示,已擬好相關材料,將其寄給中央紀委。(《成都晚報》12月10日)
當反腐成為公共治理的常態,在“爆料——辟謠——質疑——斷論”的跌宕起伏中,不僅檢閱著世態人心、權力生態,更考量著監督理性、公信質地。“名表事件”稍有風聲,秉持對權力者的合理質疑,公眾自然傾向於寧信“爆料人”的求証,這個道理不復雜:一是在反腐需要極大勇氣和膽識的當下,“爆料人”敢於面對鏡頭、面對民眾,“應該”不會是無中生有﹔二是地方監督部門的回應從邏輯和証據上看,顯得未必那麼扎實。當然,真相從不會來自“應然”,隻有板上釘釘的“必然”,方有公平、正義可言。
毋庸諱言,“表哥”、“表叔”等反腐實証,某種程度上坐實了民意“無風不起浪”的一些偏執。當這樣的想象,代償了制度求証的嚴謹,即便多多“得逞”,依然不能說是公民社會之福。那麼,仔細甄別一下,“名表事件”中的聲音,確實有值得公共議題警醒的部分——最要命的,是“無限不信任”——當公權部門失去信用時,無論說真話還是假話,做好事還是壞事,都會被認為是說假話、做壞事。這是一個悖論:政府永遠是要接受民意挑刺的,公信永遠是要被質疑的,那麼,在官民對話或博弈的時候,信任就是永遠不存在的?眼下而言,重構“名表事件”中的信任鏈條,也許與窮究“名表事件”的真相一樣重要。
首先,面對公共事件,最理想的狀態是“政府懶於辟謠,科學機構(專業監管)精於辟謠,行業協會忙於辟謠”。因為政府往往利益攸關,多說無益﹔而科學機構或善於求証的制度能給出理據分析,身份獨立而更易於表達﹔至於行業協會等,扮演救火角色,缺哪兒補哪兒。遺憾的是,我們習慣於動輒以政府權威出面“否認”,屢搬石頭自砸腳面之后,反而平添了民眾的不信任感。
其次,尤其是涉及貪腐線索時,信任的前提是公開透明。“名表”不過是個引線,就如當年的“九五之尊”,民眾的不信任在於:名煙、名酒、名表固然消費得起,只是,在這些看得見的奢華之外,還有沒有別的說不出來源的消費行為?對細節的吹毛求疵,不過是財產公開缺位后的“不得已之舉”。財產申報及公示不能到位,“懷疑一切”就成為“寧可錯殺,絕不放過”的美好借口。
有人說,“懷疑與解釋之間的不對稱性在於,懷疑可以無窮無盡地進行下去,而解釋的理由卻總有個盡頭。”類似“名表事件”,靡費在猜謎與解謎上的公共資源日益高企,而一旦事件坐實,信任鏈條不能有序重建,則加在信任失衡與斷裂上的砝碼更為沉重。重構“名表事件”中的信任鏈條,寄望於更為理性與制度化的反腐路徑,蛛絲馬跡才不至於放大成可疑的偏執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