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服從不是錯,但對錯誤的命令沒有原則地服從,那就是盲從,有時候甚至是為虎作倀。 |
據報道,陝西安康小學生小明因未按時完成作業遭老師掌摑,老師還讓全班50名同學依次打小明耳光。有學生証實:“有的同學打耳光下手輕了,老師還讓重新打。”當地校領導對此表示,涉事教師已做檢討,並被停課,具體的處罰情況最終將以教育局的決定為准。(12月19日《華商報》)
打人的老師應該受到譴責,被打的學生應該得到同情。但與此同時,我們不應該忽視的是,那50名在老師的要求之下依次打同學耳光的小學生。
老師的命令當然是錯的,這一點毋庸置疑﹔打同學的行為當然也是錯的,這一點就算是小學生也應該明白。同學即使有錯,也不該打﹔即使該打,小學生也沒有打人的權利。但遺憾的是,全班50名同學全都對著同學的臉,揮起了自己的巴掌。
我們不能責怪這些小學生,因為他們大多只是懾於老師的淫威,甚至“有的同學打耳光下手輕了,老師還讓重新打”。我想說的是,為什麼沒有一個小學生站出來,告訴老師這樣做不對,拒絕老師的不合理要求。
在新版的《小學生守則》的第一條是“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緊接著的第二條就是“遵守法律法規,增強法律意識。遵守校規校紀,遵守社會公德”。可見,在學校教育中,“法律意識”和“社會公德”佔有很重要的地位。可在整個打人過程中,我們卻沒有看到一點點“法律意識”,也沒有看到一點點“社會公德”。
我們當然不能對年幼的孩子過於苛求,因為我們大人在面臨同樣情況的時候,往往也會做出同樣的選擇。在生活中,有太多時候,在比我們官職更大、權勢更大的人面前,我們也會對朋友、對同事說違心的話、做違心的事,全然不顧“法律意識”和“社會公德”。因為我們從小接受的其實是服從教育,而不是法制教育。
不妨再重復一下那則令人深思的冷幽默:在軍艦上,三個不同國家的將軍都說自己的士兵最勇敢。第一位將軍命令士兵從50米高的桅杆上跳下來,士兵照做。另一位將軍要求士兵從70米高的桅杆上跳下來,士兵也照辦。第三位將軍把自己的士兵叫過來,讓他爬到100米高的桅杆上跳下來,士兵不解地問:“什麼?長官,你瘋了嗎!”這位將軍得意地說:“看到了吧,這才叫真正的勇敢。”
服從不是錯,但對錯誤的命令沒有原則地服從,那就是盲從,有時候甚至是為虎作倀。真的希望,那50名小學生在老師要求打同學的時候,能夠有人大聲地說“不”。這樣的孩子,才是我們的希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