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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印斌:匆匆火化遇難者遺體是傷口撒鹽

2013年01月15日09:05    來源:新京報    胡印斌(媒體人)    字號:
摘要:雲南省昭通市鎮雄縣山體滑坡災害的46名遇難者遺體,在未經遇難者家屬簽字同意、部分家屬沒見到親人最后一面的情況下,已在縣殯儀館全部火化,引起部分遇難者家屬及親屬不滿。據報道,鎮雄縣委、縣政府已向遇難者家屬及親屬作出誠懇的道歉。

  遇難者家屬有權利見遺體、表達哀思,政府擅自火化隻會造成二次傷害。

  雲南省昭通市鎮雄縣山體滑坡災害的46名遇難者遺體,在未經遇難者家屬簽字同意、部分家屬沒見到親人最后一面的情況下,已在縣殯儀館全部火化,引起部分遇難者家屬及親屬不滿。據報道,鎮雄縣委、縣政府已向遇難者家屬及親屬作出誠懇的道歉。(1月14日新華網)

  鎮雄縣副縣長胡建普此前表示,當地決定火化遺體,是“擔心村民們看到之后,情緒出現更大的波動”。

  這樣的說法站不住腳。親人轉瞬間生死兩隔,出現情緒的波動是很正常的,反之,才不正常。遇難者家屬及親屬提出見見遺體,宣泄一下悲慟的情緒,完全是一種正當、合理的權利訴求,任何人無權剝奪。

  地方政府在災難性事件善后處置、特別是處置遇難者遺體時,一定要考慮遇難者家屬及親屬的心理感受。

  未經同意、授權,政府就將遺體全部火化,等於在山體滑坡給民眾造成的傷口之上,再撒了一把鹽。這樣簡單、粗暴的行政行為,很容易激起公眾的強烈情緒反彈。眼下,當地政府能夠向遇難者家屬及親屬致歉,或許不失為一種補救之舉。不過,與其事后彌縫,為什麼事先不多一些尊重、多一些人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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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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