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共地鐵決不能帶病上崗,更不能讓公眾陷入地陷之憂。 |
近日,廣州市康王南路突發大面積地陷,“吞掉”2棟6間商鋪,初步判定為地鐵施工所致,幸無人員傷亡。
緩解地面交通擁堵、倡導市民乘公交出行,許多城市將目光投向地下鐵建設,這種心情可以理解。但是,透過多地接連發生地鐵塌陷事故,必須警惕兩種不良趨向。一是沒有條件硬上馬,有的地方的地質不適合修地鐵,若是憑“人定勝天”蠻干,安全難免存隱患。二是某些地方領導偏愛上大項目,將修建地鐵更多視為政績,功利心態引發非科學決策,不可不防。
面對去年底杭州地鐵1號線開通不到一周便滲水,以及廣州在建地鐵發生大面積塌陷,地方管理者切不能以既成事實的態度敷衍,對塌陷戶給予經濟補償還不夠,重新審核工程設計與施工標准不可或缺。公共地鐵決不能帶病上崗,更不能讓公眾陷入地陷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