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昨日,一條“多地立新規嚴控‘以人查房’”的新聞引發罵聲一片。有人擔憂,房姐房叔們從此有了“保護傘”,貪腐更加肆無忌憚。有人憤慨,官員的權力還沒關進籠子裡,公民監督的權利為何早早地被套上了枷鎖?在“房產反腐”愈演愈烈的當下,地方政府遽然收緊房屋信息查詢,其實質恐怕就是打著“保護隱私”的幌子在保護貪官! |
昨日,一條“多地立新規嚴控‘以人查房’”的新聞引發罵聲一片。在“房叔”“房妹”“房姐”接連曝光的背景下,一些地方加緊出台了房屋信息查詢規范,對輸入人名查詢其名下有多少套房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專門約束,讓人不免對其動機生疑。
誠然,保護公民隱私和商業機密是法治社會應有之義。然而,官員的房產信息與普通公民的隱私不同,其關涉公共利益,公眾具有一定的知情權和監督權,豈能在“保護個人信息”的規定庇護下不見天日?據媒體披露,廣州市的房屋產權信息查冊規定從今年1月起要求,“如果顯示某人名下的房產數量超過3套,那就需要去政務中心進行書面申請,獲批后方可查詢詳細信息。”這種對多套房業主信息的格外保護,更有此地無銀三百兩之嫌。究竟是收入清白的普通百姓對財產信息保護的吁求高漲,還是貪官污吏對於泄露不法之財更加膽戰心驚,明眼人一看便知。政策出台應以公共利益最大化為准繩,在“房產反腐”愈演愈烈的當下,地方政府卻遽然收緊房屋信息查詢,恐怕就是打著“保護隱私”的幌子在保護貪官!
有人擔憂,房姐房叔們從此有了“保護傘”,貪腐更加肆無忌憚。有人憤慨,官員的權力還沒關進籠子裡,公民監督的權利為何早早地被套上了枷鎖?就連人民日報法人微博也追問:嚴格查房,是保護還是心虛?
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各地嚴控以人查房的新規是否存在不妥,從公眾和媒體的反應中可見一斑,無須多論。然而,罵聲四起中,地方政府有何反應,更是值得關注的焦點。有網友指出,過去人民日報等中央媒體評論曝光的問題,很容易引起地方政府重視﹔但是現在,一些政府部門臉皮變厚了,膽子變大了,任憑媒體和公眾如何指責,如何批評,就是充耳不聞,無動於衷。這無疑是一種可怕的現象。如果漠視人民訴求,人民政府的立足之本安在?如果罔顧輿論批評,政府部門的公信力何存?
十八大以來,新一屆中央領導反復強調,反腐事關立黨執政根基,必須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全國上下刮起的反腐新風蔚然可喜。在中央重拳反腐的背景下,福建漳州、江蘇鹽城,廣東的廣州、深圳等地方政府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韙,為房叔房姐們量身打造“保護傘”,無疑會損害公眾對於中共反腐的信心,也損害地方政府的公信力。人們擔心,除了以上被媒體曝出的幾個城市,全國還有多少地方已經或正在或明或暗地保護貪官?
因此,嚴控查房釋放出的錯誤信號及其負面影響著實不可小覷。民意洶涌,各地政府應當及時回應,釋疑紓怨,並認真反思,對於確實存在問題、有違中央精神的規定立即糾正、改進。如若地方政府對輿論裝聾作啞,繼續我行我素,那麼中央紀檢部門應積極作為,率先嚴查這些出台新規的地方官員們的房產,看看他們是不是此地無銀!
由普通民眾去查官員房產,其實並非反腐良策,推動官員財產公開、拓寬群眾監督渠道才是可行之計。期待民眾批評的聲浪能掀翻貪官的保護傘,也期待更加完善、有力的反腐制度能在萬眾呼吁中應聲出台。
(作者為海外網評論員)
海外網評論頻道原創,轉載請注明來源海外網(www.haiwainet.cn),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