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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海平:跳出“國五條”反思中國式調控

2013年03月08日09:44    來源:海外網    任海平    字號:
摘要:跳出“20%個稅”、“七成首付”這些具象化的政策符號,站在十年調控的歷史脈絡中,重新反思房地產市場、乃至中國經濟的全局,可能收獲更為開闊的視野。檢討政策得失,絕不能脫離具體的決策環境,絕不能以過熱時的焦躁責難過熱前的從容、以危機后的標准苛求危機時的權衡。

與以往兩會的數據紛呈不同,今年受到最多關注的“20%”來自兩會之外。樓市調控的“國五條”細則在兩會前落地,“個人轉讓住房嚴格征收差額20%的個人所得稅”引發市場劇烈震蕩,滬指周一大跌3.65%。盡管專家表示“剛需”購房者仍可享受稅收優惠,但各地意欲搶在實施之前過戶的人們,還是將房產交易場所圍得水泄不通。

表面上看,“搶閘”過戶是為避稅,而更重要的則是預期的改變——個稅的調整會不會轉嫁為購房者的負擔?短暫的抑制會不會激起更高的反彈?其實,“越調越高”早已成為普通民眾心頭揮之不去的霧霾,去年年底以來一些城市房價的報復性上漲,更加重了這種恐慌。因此,跳出“20%個稅”、“七成首付”這些具象化的政策符號,站在十年調控的歷史脈絡中,重新反思房地產市場、乃至中國經濟的全局,可能收獲更為開闊的視野。

即便從1998年住房市場化改革算起,“商品房”融入中國人日常生活,也不過是十幾年的事。中央政府對行業的規劃、對房價的調控,幾乎沒有任何經驗可鑒。十年九調,真可謂一波三折,2003年“18號文”承認房地產為支柱行業,意在拓展住房消費拉動經濟﹔2005年、2006年嚴厲收緊,針對的是固定資產投資過熱﹔2008年底、2009年初“救市”,旨在應對國際金融海嘯的沖擊﹔2010年“限購令”祭出“殺手?”,斬斷了投資投機型需求。

可見,每一輪調控的政策取向,都是基於既定條件的優先選擇。當面臨保增長、壓過熱、厚民生、防通脹、調結構、促和諧等諸多目標時,與個體的選擇模式如出一轍,政府對輕重緩急的抉擇也存在所謂的“價值排序”問題。因此,檢討政策得失,絕不能脫離具體的決策環境,絕不能以過熱時的焦躁責難過熱前的從容、以危機后的標准苛求危機時的權衡。

房價調控最大的國情現實是城鎮化。從2003年的40.53%到2012年的52.6%,城鎮化率每一百分點的提升,便意味著上千萬人的進城遷徙。城鄉二元社會轉型引致的龐大需求,乃是房價屢屢“野馬脫?”、調控屢屢“鞭長莫及”的根由所系。再則,經濟結構的深層次矛盾也在房價攀升中愈發畸形,比如收入差距的擴大、消費需求的疲軟、投資渠道的匱乏,都在相當程度上促動“商品房”從“商品”異化成“投資品”。

由是,天量的人口與天量的資本源源不斷涌入,房地產調控如果僅在“供需平衡”上做文章,自然會忽略掉“投資品”特有的屬性。所以說,擠出投資、投機的“限購令”,算是真正掐住了“七寸”,盡管政策的覺醒來得晚了一些。讓“商品房”回歸“商品”屬性,是調控的關鍵一步,至於其中新的問題可以通過政策細化來改進,而絕不能因噎廢食,畢竟,任何“政策不可能讓十三億人都滿意”。

選擇“牽一發而動全身”之處施力,更要顧及“不謀全局者,不足謀一域”的古訓。從國際經驗來看,房價漲跌的確更多是市場行為。在經濟下行階段,日本、美國的房地產都發生過“崩盤”,但是發展中的中國經得起這種折騰嗎?面對種種過度行政干預的指責、甚至違背規律的微詞時,負責任的思考是不是應當多些大局觀,更多考慮“大多數人的利益”?

承認“限購令”較之市場化更符合大眾福祉,並不等於改革就此停頓。實際上,從捂盤惜售,到房叔房姐,房地產行業的亂象叢生始終呼喚法治的市場環境。另一方面,相對短期的調控而言,行業健康發展更期待包括“房地產法”在內的長效機制。另外,如何提高調控的科學性、預見性,不折騰、不懈怠?也離不開對法律手段的倚重,尤其是調控機制本身的法治化。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房價問題的最終出路理應由法治導航。

范文瀾說,“歷史多麼無情而又有情,不遺忘每一個對歷史的貢獻,也不寬容每一個對歷史的障礙。”當普通住宅動輒以百萬計時,重新掂量“限購令”的分量,還關乎收入分配差距、共同富裕的願景。改革還在路上,再往深處不僅是調控房價的高低,更涉及利益格局的深刻調整與重塑,更考驗改革者的政治智慧和勇氣。

(作者為海外網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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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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