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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士紅:當官即不許發財

2013年03月25日08:49    來源:人民日報        字號:
摘要:每個人都有選擇職業的自由,你可以選擇從政,也可以選擇經商,但不能選擇通過從政來發不義之財。然而,總有一些黨員干部經受不住金錢的誘惑,滑向犯罪的深淵。對今天的黨員干部來說,尤其要劃清“當官”與“發財”的界限,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

  兩會閉幕后,李克強總理在中外記者招待會上,對反腐倡廉的表態擲地有聲:“為官發財,應當兩道。既然擔任了公職,為公眾服務,就要斷掉發財的念想。”區分“兩道”,劃出了一條紅線:想從政,就不能發財﹔想發財,就別來從政,決不能腳踩兩隻船。

  俗話說:“無病不怕瘦,當官莫嫌貧。”清廉是中國吏治文化的核心,歷來為人所推崇。唐代武則天告誡官員:“清靜無為,則天與之時﹔恭廉守節,則地與之財。”南宋呂本中在《官箴》中寫道:“當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古往今來,人們稱頌的清官好官,無不重公義輕私利。范仲淹非但不取不義之財,而且把俸祿拿出來創辦義學,施惠於民。楊善洲為民辛勞一生,最后還把苦心經營的農場捐出來,造福於民。

  每個人都有選擇職業的自由,你可以選擇從政,也可以選擇經商,但不能選擇通過從政來發不義之財。然而,總有一些黨員干部經受不住金錢的誘惑,滑向犯罪的深淵。據今年兩會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披露的職務犯罪案件數字,算下來,近5年大約平均每兩月查處一名省部級干部,每兩天查處一名廳局級干部,每天查處7名縣處級以上干部。這樣的害群之馬在廣大干部中雖只是少數,造成的社會影響卻極其惡劣。究其根源,很多人是被一個“錢”字晃花了眼,弄昏了頭。

  “當官即不許發財”,這是當年愛國將領吉鴻昌警示自己和部屬的“碗銘”。對今天的黨員干部來說,尤其要劃清“當官”與“發財”的界限,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而不能“金黃銀白,但見了眼紅心黑,哪知頭上有青天”,整天以聚斂錢財、富妻蔭子為能事。當官即不許發財,這是黨的性質宗旨決定的,也是職業要求所決定的,應當成為干部從政的底線。

  應該說,現在干部的工資和福利待遇並不低。雖然過得很平淡,但干淨的錢花起來心裡踏實,而且細水長流,未來可期。春秋時魯國宰相公儀休就認為,“禮下於人,必有所求”,拒絕送來的魚是為了更長久地吃魚。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一些干部對不義之財“看得破,忍不過”,根源在於心態扭曲、信念動搖。有的心理失衡,看人家開名車、住豪宅,自己得到的卻那樣少,心有不甘﹔有的是錯把公權當私權,認為自己一個電話、一個簽字幫別人辦成了事,理應有所回報﹔還有的認為法不責眾,錯把“潛規則”當成處事原則。於是,不該伸的手伸了,不該破的“戒”破了,將手中權力“套現”。結果,毀了自己的幸福,也損害了黨和人民的事業。

  拒腐防變,須走正道。當社會生活越來越豐富,黨員干部面臨的誘惑也越來越多,消極腐敗的危險更加突出地擺在面前。跨過金錢關、用好手中權,首先就要堅定理想信念,劃出公私分明的界限,培養為民服務的情懷,不斷筑牢思想防線。當然,遏制一些人發財的欲望,僅靠自律還不夠,關鍵是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通過完善“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機制,打造牢牢關住權力的籠子,給權力涂上防腐劑,才能真正讓干部拒腐蝕、永不沾。(辛士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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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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