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何在自由經濟示范區中加以化解,以避免重蹈覆轍,才是真正的挑戰。 |
海外網3月28日電 “行政院”3月27日公布了“自由經濟示范區”的規劃方案。台灣《經濟日報》今日刊載社論表示,自由經濟示范區成功與否的關鍵,不僅在於方向與格局,更在於未來的執行與落實,掌聲背后還有挑戰。
全文摘編如下:
在眾人期盼下,“行政院”昨日公布了“自由經濟示范區”的規劃方案。自由經濟示范區成功與否的關鍵,不僅在於方向與格局,更在於未來的執行與落實。
按照“行政院”方案,“自由經濟示范區”共有五大推動策略,包括促進人、物、金流自由、開放市場、提供投資租稅誘因、便捷土地取得以及建置優質營運環境。同時為求時效,將分兩階段推動。第一階段以現有的“五海一空”(蘇澳港、基隆港、台北港、台中港、高雄港、桃園機場)自由貿易港區為核心,而第二階段,則須待“自由經濟示范區特別法”通過后,方能展開。
這二個階段分別有其亮點,也有其困難。其中第一階段的特色,除在“前店后廠”概念下,延伸、擴大了自由貿易港區的功能外,更重要的是放寬開放大陸物品之進口限制。而第二階段需要修訂相關法規方能推動的自由化項目,才是自由經濟示范區的真正亮點及困難所在。
回顧當局當初提出自由經濟示范區計劃之目的,一是透過以先行先試的方式,開放市場、放寬限制,以創造未來加入如“跨太平洋伙伴協定”(TPP)等經貿自由化機制的條件,一是擴大對陸資、陸貨的開放,進一步促進兩岸經貿關系的正常化。
從這個角度觀察,第一階段的自由經濟示范區,嚴格來說比較接近招商引資政策,而非自由化的示范。畢竟現有的“五海一空”自由貿易港區,原本即是屬於“境內關外”的性質,進口原物料在區域內加工后再出口者,享有免征關稅、貨物稅、營業稅等優惠。如今再加入“前店后廠”,放寬區內廠商委托區外加工的空間,搭配港區周邊土地取得鬆綁、投資租稅減免等措施,強化投資效果。然而自由貿易港區無論如何擴大,畢竟受到土地大小的限制,況且“境內關外”也不可能擴大到整個島內適用,因此固然在短期內會有增加投資、創造就業之效,但自由經濟示范的功能則相對有限。
因此本階段令人期待的自由化,將會是對大陸農工產品的解禁。基於實質影響或心理因素考量,目前島內仍限制超過一千種的大陸農工產品進口。在自由經濟示范區的規劃下,將逐步邁向待遇方向解禁。不過為了降低沖擊,方案中規劃將與農業加值結合,以期在開放后配合台灣優質農業加工技術后出口,爭取國際市場,提升台灣農業品競爭力。我們認為這是一個正確的方向,更能借由成功結合、互蒙其利的結果,化解產業界對開放產品的擔憂,是第一個令人期待的示范項目。當局必須思索若是出現負面影響時的解決因應之道。
第二階段將會是自由經濟示范區的深水區,因為凡是需要修訂相關法規才能推動的事項,通常開放的效益固然顯著,卻也是爭議性較高的問題。例如國際醫療服務的自由化,非但涉及醫療機構的體制改革問題(如開放投資、公司化),更與國際醫療人才的就業、保險法律服務,甚至於“出入境管理”的改革有關。過去桃園國際醫療專區經多方論戰后以失敗收場,可見其阻力之高,不可低估。
如何在自由經濟示范區中加以化解,以避免重蹈覆轍,才是真正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