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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文學:莫讓國企福利抹殺分配公平

2013年04月01日08:30    來源:湖南紅網        字號:
摘要:住房公積金,是在市場房價過高的情況下,通過個人和企業共同出資,用來緩解中低收入職工購房壓力的一種民生之舉。作為一種政策性的購房支持,住房公積金本該對收入階層起到“雪中送炭”作用,不應該給高收入階層“錦上添花”,更不應該成為國企職工的一種“福利待遇”。

據媒體披露,一份名為《蘭州石化黨委辦公室2011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的文件顯示,在名單上的52人中,蘭州石化為其繳存公積金超過9萬元的有10人,繳存額最高的達到12萬元,平均每個月1萬元。(3月31日新華網)

這份公積金賬本,不能不令人咋舌。

近年來,收入分配不公的問題越來越突出,社會關注的焦點集中在公務員福利和國企高管薪酬過高等問題上。當人們對公務員不需繳納社保基金即可領取較高退休金、享受免費醫療等福利待遇頗有微詞的時候,當人們對國企高管年薪過高憤憤不平的時候,蘭州石化的“萬元公積金”,使國有企業的“隱性福利”再一次浮出水面。人們也許還記得,早在2007年,山東省2006年度審計報告就曾披露過,中國網通山東省分公司職工月人均繳存住房公積金6389元,一時間成為當時輿論的焦點。現在看來,山東網通與蘭州石化相比,顯然是小巫見大巫了。

住房公積金,是在市場房價過高的情況下,通過個人和企業共同出資,用來緩解中低收入職工購房壓力的一種民生之舉。作為一種政策性的購房支持,住房公積金本該對收入階層起到“雪中送炭”作用,不應該給高收入階層“錦上添花”,更不應該成為國企職工的一種“福利待遇”。每人每月上萬元公積金,比普通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職工每月僅10多元高出近千倍,這無疑加劇了收入分配不公。

蘭州石化52人中,年繳存公積金超過9萬元的有10人,這10人毫無疑問應該是該企業的高管。按照國家公積金制度規定,職工和單位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原則上不高於12%。若按最高12%計算,月繳1萬元公積金,意味著年薪100萬元,這進一步証明了國企高管薪酬過高﹔若年薪未達到100萬元,繳如此之高公積金,則屬於一種違規行為,而住房公積金免稅,這就難脫變相逃稅的嫌疑,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則存在把關不嚴、監管失責的問題。

蘭州石化繳存高額住房公積金這件事,提醒我們:在提高住房公積金覆蓋率的同時,有關部門應當對在政策執行中暴露出來的問題進行疏理,改進監管制度,把繳存“限高”規定落到實處,糾正部分國有企業借多繳公積金變相逃稅或為職工特別是高管牟取高福利的行為,以促進社會公平。(侯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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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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