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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言:把關不嚴恐難解釋在案嫌犯考上公務員

2013年04月09日08:42    來源:湖南紅網        字號:
摘要:犯罪記錄已被“擦掉”,如果隻歸咎於招考考察組沒有“用心”,似乎有點牽強。違法違紀情況要由當地的公安部門提供,而公安部門說“沒有犯罪”,考察組也不可能說他“有罪”。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務員報考條件,“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員不得報考公務員,重慶雲陽一名在案嫌犯卻成為“漏網之魚”,並在崗位上工作一年。近日,這名在案嫌犯和多名參與其政審的官員受到當地政府處分。(4月8日《新京報》)

“凡進必考”已是政府招錄公務員的常態制度,也是政府機關事業人員選人用人的主要渠道。而一名在案嫌犯卻“過五關斬六將”,擠入了公務員這道大門,難怪會引來網友的熱議。

為何“有犯罪嫌疑”的人員會進入到公務員隊伍中?公務員招考中有幾次資格審查環節,有筆試前的網上初審、面試前的復審、還有專門的政審環節。而政審主要考察其道德素質情況、有沒有違法違紀等,而此人居然能通過層層審查,這與相關工作人員的疏忽大意脫不了關系,而更讓人不解的是,按規定,網上追逃、刑拘是網上聯網記錄的,這將直接影響到考察和資格復審。吊詭的是,有關張彬的這些信息在重慶公安信息網絡上蕩然無存。

犯罪記錄已被“擦掉”,如果隻歸咎於招考考察組沒有“用心”,似乎有點牽強。違法違紀情況要由當地的公安部門提供,而公安部門說“沒有犯罪”,考察組也不可能說他“有罪”。在案人員能通過政審,恐怕不是簡單的“把關不嚴”可以解釋。這其中是否有不為人知的交易,是否有權力濫用的嫌疑,還有待進一步調查。這樣的荒唐事居然發生在嚴肅的公務員考試中,有關部門若不能將真相公之於眾,給出合理解釋,恐怕難以服眾。

相關部門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減少權力濫用和人為干擾,才能還人事招考公平公正。(雷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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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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