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本交流協會”與台灣“亞東關系協會”於4月10日舉行了第17次漁業談判,簽署了圍繞釣魚島周邊海域漁業權的協議。日方所謂允許台灣漁船在東海“中間線”日本一側的“專屬經濟區作業”,意在區分釣魚島及其海域的主權與漁權,其險惡用心是進一步強化釣魚島“國有化”。 |
日本繼釣魚島“國有化”之后,又在東海海域興風作浪。
“日本交流協會”與台灣“亞東關系協會”於4月10日舉行了第17次漁業談判,簽署了圍繞釣魚島周邊海域漁業權的協議。對此,日本共同社報道如是稱:“日方允許台灣漁船在日本專屬經濟區(EEZ)作業”。“協定把日本EEZ的一部分指定為共同管理海域,允許日台雙方作業”。但日方不允許台灣漁船進入距釣魚島12海裡內的“日本領海”。上述日本媒體道出了日方促成日台漁業協議意在釣魚島及東海海權的戰略意圖。
日方所謂允許台灣漁船在東海“中間線”日本一側的“專屬經濟區作業”,意在區分釣魚島及其海域的主權與漁權。日本1996年6月批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后,開始與周邊國家和地區就專屬經濟區邊界等問題通過談判簽署漁業協定。同時,日本嚴重違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單方面確定所謂東海“中間線”,屢屢挑起東海海洋權益糾紛事端。日本單方面劃定的所謂“中間線”將中國釣魚島完全包括在日本的“專屬經濟區”之內。此次日方促成的日台漁業協議規定,不許台灣漁船進入釣魚島12海裡內的所謂“日本領海”,徹底暴露了日本企圖攫取中國釣魚島領土主權之實。日本力求通過促成日台漁業協議離間兩岸關系,逼迫兩岸接受其單方面劃定的所謂“中間線”,將中國釣魚島完全納入日本的“排他性經濟水域”之內,最終變成日本的“囊中之物”。事實上,中日之間從未有過東海劃界協議。日方的所謂“中間線”,是與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相悖的,不具任何法律效力。
“醉翁之意不在酒”,日本促成日台漁業協議是其“海洋戰略”的策略體現,其險惡用心是進一步強化釣魚島“國有化”。日本海權戰略的長遠目標是通過保護本土安全和經濟安全,奠定政治與軍事大國的基礎,並與美國共享西太平洋海權。2012年的日本政府非法實施釣魚島“國有化”行為,就是日本實施海權戰略的第一步。進入2013年初,釣魚島問題已演化為日本對華“價值觀外交”攻勢。安倍上台執政后,推行保守主義外交路線,注重日美同盟關系和戰略性亞洲外交,並已成為日本在釣魚島問題上遏制中國的“價值觀”利器。這一系列外交動作就是重拾“自由繁榮之弧”策略,欲構建亞太地區“海洋國家聯盟”,孤立包圍中國。
2013年4月1日,日本政府綜合海洋政策本部公布了作為今后5年海洋政策方針的海洋基本計劃草案,表示將推進海底資源開發並加強日本周邊海域的警戒監視體制。該草案表明要根據日本國內法妥善應對“在日本領海等停留和航行的外國船隻”。加強日本周邊海域的監視及重大事態應對體制,確立島嶼的情報搜集與警戒監視體制,有計劃地裝備海上保安廳和自衛隊的艦船與飛機,加強海上保安廳與海上自衛隊的合作,實現情報共享。可以說,日本海洋戰略對中國能源安全、台海局勢、南海問題、釣魚島領土主權及東海海洋權益維護產生非常不利的負面影響。日本政府實施釣魚島“國有化”的非法行為,嚴重損害了中日關系大局和東亞地區安全環境。
如今,日方積極促成日台漁業協議以離間兩岸關系,再次顯露其企圖攫取釣魚島的險惡用心。從1996年8月至2009年2月間的16次“馬拉鬆式”日台漁業談判屢屢失敗,但在日本釣魚島“國有化”之后、中日關系惡化之時順利簽署,讓世人和國際社會難免懷疑日本日方主動促成日台漁業協議的深層動機。對此,日本共同社的相關引述分析道破天機:日方積極促成日台漁業協議,旨在“向台灣做出讓步”以防止兩岸聯手對抗日本。
(呂耀東,中國社會科學院日本研究所研究員 ,海外網特約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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