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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春山:朝鮮擁核是在走“老路”和“邪路”

2013年04月15日13:37    來源:鳳凰博報        字號:
摘要:有了核武器的朝鮮不僅沒有獲得應有的國際地位,卻成了包括盟友在內的國際社會批評的對象和討伐的目標。朝鮮用自身的悲慘實踐証明了一條“老路”與“邪路”的可怕,同時再次印証了“無知者無畏”是金石良言。

  最近朝鮮一系列出格的舉動成功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包括中國和美國在內的世界各國,對朝鮮這種“狼來了”的游戲表現的越來越不耐煩。無奈,不耐煩也要陪著朝鮮玩下去,因為半島局勢緊張,對各方都沒有好處。

  半島局勢走到這一步,朝鮮將其歸咎為美國對其數十年不間斷的軍事威脅,因而自認為開發核武器是保証政權穩固的唯一有效手段﹔而美國則以朝鮮研究核武器為借口,對其進行多方制裁。正是因為朝核問題久拖不決,互相扯皮,才導致20年來半島局勢始終沒有走出冷戰的陰霾。

  厘清朝核問題的源頭很有必要。這就涉及到朝鮮是否有權開發核武器的問題。中國網民對此看法頗為分裂,不過彼此更多的是從中國國家利益的角度出發來看待朝核問題。實際上,對朝鮮擁核的理解,可以上升到歷史與現實的國際大環境中來解析。得出的結論就是,朝鮮為什麼不能發展核武器的4個理由。

  首先,從國際大環境而言,全球對核武器的認識和判斷有個過程。而朝鮮對此閉目塞聽,形成誤判。

  上個世紀50-60年代,是各國研發核武器的高潮時期。二戰剛結束,美國和蘇聯爭相研制出的核武器體現出了巨大的殺傷力和威懾力,這是與冷戰大背景下的“對抗”主基調相契合的時期。雙方劃分兩大陣營,在政治、軍事、經濟等各方面展開你死我活的全方位競爭,甚至立足第三次世界大戰“早打、大打”。核武器由此成了冷戰的標志和自保的手段。

  但是60年代之后至80年代隨著美蘇關系走向緩和,大戰風險日益降低,“和平競賽”逐漸成為國際關系的發展主流,核武器的威懾作用開始出現了微妙的變化。美蘇雙方開始嘗試終結全球的“核恐怖平衡”,《核不擴散條約》應運而生。順勢進行的核裁軍談判及西方出現的反核組織,使棄核成為潮流。

  這種對核武器的迷信逐漸過渡到平常心態,甚至厭惡的過程,一直延續到了90年代冷戰結束,乃至今天。如今的國際社會早已不是50年前用核武器能保証自己安全的時代。和平與發展已然成為世界主題。在此背景下,朝鮮卻依然用50多年前的固化思維來思考國家安全模式,不僅不符合世界發展潮流,也是對自身安全保障的誤判。雖然朝鮮半島存在冷戰殘余,但顯然不存在核戰爭的任何可能性。朝鮮試圖用自己可憐的核力量來“平衡”美國的核能力,不僅可笑,且連累了自身發展和人民福祉,是一種對內對外都不負責任的行為。

  其次,從國際規約角度講,《核不擴散條約》的框架體系不能被突破是國際社會的底線,朝鮮突破這個底線,應該受到制裁。

  1968年7月,英國、美國、蘇聯等59個國家分別在倫敦、華盛頓和莫斯科簽署了《核不擴散條約》,旨在防止核擴散、推動核裁軍和促進和平利用核能的國際合作。中國於1992年3月正式加入。條約內容包括了四個要點:一、擁核國家不向無核國家轉讓核武器和核技術﹔二、無核國家不研制和不接受外國核武器﹔三、擁核國家停止核軍備競賽,推動核裁軍﹔四、和平目的的核設施要處在國際原子能機構監督之下。

  朝鮮是《核不擴散條約》的締約國,應該承擔起相應的義務,卻在上個世紀90年代秘密研究核武器。這種陽奉陰違的態度,自然讓朝鮮成為眾矢之的。

  雖然當年簽署的《核不擴散條約》存在大國壟斷核武器的“嫌疑”,但核武器畢竟是殺傷力巨大的非常規武器,對全人類安全會帶來致命影響,當然不能任其技術隨意發展和流傳。而包括美國、蘇聯等國在內的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從國際法角度講對全人類的安全負有責任。因此該條約是大國主導下的、體現全球和平意志的國際法規范,早已超出了大國壟斷核武器的意義范疇。締結至今除了20多個國家沒有簽署之外,其余180多個國家都將其奉為圭臬,顯然已經成了國際秩序和國際准則的一部分。朝鮮尋求“突破”,是以一己之私,挑戰國際秩序的冒險行徑,更何況這種冒險還帶有投機取巧和自作聰明的成分,國際社會成了其核訛詐的“人質”。

  第三,從朝鮮自身條件來看,朝鮮國際形象問題頗多,擁核存在巨大的“尋租風險”,將給全球控核秩序帶來挑戰。

  朝鮮在上個世紀90年代之前的金日成統治時期,政治、經濟和社會建設一度成為發展中國家建設的“標杆”﹔而金日成去世之后,朝鮮對國內國外局勢的判斷出現了很大問題。開放勢頭被鎖國政策代替,先軍政治導致朝鮮民眾負擔日益增大,再加上核武研發、國際制裁以及自然災害,該國幾乎成了國際社會的“棄兒”。在眾多聯合國統計數據當中,朝鮮的數據竟然都是“無”。內憂外患中朝鮮通過各種非正規渠道獲取經濟利益,已經不是一個秘密。這雖然滿足了該國一定程度的發展必須,但帶來的口碑形象差等負面影響難以消除。

  其實,任何正常國家都清楚,擁有核武器並不等於會真正使用核武器。國際社會之所以反對擁核,更關注的是核武器風險的削減,以及核擴散風險的降低。簡而言之,核武器不在乎誰有,而在乎有誰。包括中國等聯合國五常理事國擁有的核武器,基本不會存在擴散風險,因為這些國家是國際秩序的維護者和建設者﹔而國際形象差、與非主流的國家行為體來往密切且記錄不良的核武國家朝鮮,則成了核擴散風險的聚源地。西方的判斷是,一旦朝鮮為了謀取經濟利益,通過非正常渠道將核技術或者核材料轉移出去“尋租”,使其流入國際黑市,可能導致恐怖組織獲取,必將形成全球災難。中國、美國都不會幸免。

  最后需要說明的一點是,朝鮮發展核武器與中國當年發展核武器有很大不同,不能簡單類比。而不少支持朝鮮擁核的國家,很喜歡拿中國的例子來說明朝鮮。但仔細分析這個邏輯並不成立。

  中國研發核武的60年代是冷戰時期,對抗是主基調。中國當時也沒有加入聯合國。換句話說,當年的中國是國際秩序的“邊緣人”,甚至是“挑戰者”,沒有國際規約的束縛,有一種“想怎麼玩就怎麼玩”的大無畏心態。但是如今的朝鮮,早已加入了聯合國,也是《核不擴散條約》的締約國,這和中國當年發展核武器的國際背景有本質區別。既然朝鮮有了國際承認的合法身份和地位,就應該遵守相關規定,繼續用一種“挑戰者”的姿態來面對國際社會,顯然十分不成熟,而且貽禍眾生。

  此外,中國當年有足夠的實力來和美蘇博弈﹔朝鮮無論從國際地位、影響力、政治號召力、經濟規模等都根本缺乏中國當年的實力。想“克隆”中國模式用在50多年后的今天,無異於東施效顰。

  中朝當年意識形態主導的國家發展戰略本身就與如今的現代政治思維截然不同。但是中國已經走出了意識形態發展的誤區,而朝鮮卻依然墨守成規,自大且自卑。有了核武器的朝鮮不僅沒有獲得應有的國際地位,卻成了包括盟友在內的國際社會批評的對象和討伐的目標。朝鮮用自身的悲慘實踐証明了一條“老路”與“邪路”的可怕,同時再次印証了“無知者無畏”是金石良言。

    (本文轉載自“木春山-鳳凰博客”,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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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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