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隨著中國的崛起,中國周邊海洋局勢還會不斷惡化,中日東海化解糾紛和釣魚島爭端、中朝中韓就黃海海域部分區域的認定分歧、中國菲律賓、中國和越南的南海島嶼紛爭等一系列問題,已經將中國漁民的生命安全“綁定”在了中國國家安全這一嚴肅課題上,漁民的“四面楚歌”反映的是中國周邊安全的嚴峻局勢。 |
被朝鮮扣押的“遼普漁25222號”漁船/資料圖片
近日,繼台漁民被菲槍擊身亡之后,大陸漁民也接連遭遇朝鮮和韓國兩國的扣船扣人,面對周邊國家在漁民問題上的咄咄逼人,我們不禁要感慨,中國的漁民難道真的是“四面楚歌”了嗎?
事實上,近年來中國漁民似乎確實在周邊海域作業時,日益受到更多的“冷遇”乃至暴力對待。無論是菲律賓,越南,還是韓國,朝鮮,甚至太平洋上一個弱不禁風的小國帕勞,都“敢”對中國漁民下手。這其中也不乏漁民和對方執法機構發生沖突,造成雙方經濟或人身傷亡事例的案例。
當然事情要從兩方面去看:其一,一國漁船在別國海域內實施捕撈作業的確是違反國際海洋公約等國際法准則的行為﹔其二,如果一國漁船在自己的海域和專屬經濟區捕魚則正當合法,無論這片海域是否有爭議,沖突的責任都不應該由該國漁民承擔。
中國漁民曾經進入別國海域捕魚,引發沖突應該承擔責任,這情有可原。中國是海洋大國,海岸線蜿蜒曲折,專屬經濟區范圍大,漁民長久以來形成的捕撈習慣亦難以更改,這在主觀層面上導致了中國漁民並不能完全排除在作業中進入其他國家海域捕魚的情況發生,而且漁業作業本身就具有很難明確限定作業地點等客觀因素,加之變化莫測的氣候環境,捕撈作業對周邊環境的執行力是很難掌控的,因此,世界上任何一個海洋大國,例如日本,瑞典,挪威,均有漁民誤入或闖入他國海域或專屬經濟區進行捕撈作業的行為。比如這次媒體曝出中國漁船曾在韓國水域捕魚並暴力抗法,隨后被韓國逮捕判刑。
無意去辯駁這種違規作業的非法性,只是認為,對於漁業作業這種民間行為,是否各國的海洋執法機構應在執法時考慮人性化執法,而並非如現今的“暴力性執法”。這樣不僅能有效的遏制非法捕撈行為,同時亦能避免如前段時間韓國海警被違規漁民刺死的慘劇發生。中國海洋局所屬的漁政,海監等部門在面對外國漁船時,基本能夠很好的以人為本,最大限度的保証外國漁船及漁民的人身安全,以驅離為主要手段,很少實施抓扣等手段,這是值得在各個海洋大國之間推廣的,不失為處理此類事務的典范。
此外,在漁船沖突中,中國媒體關注更多的情況在於中國漁船在有爭議的海域和別國漁船、公務員船發生沖突的事件。比如中國大陸、台灣和日本漁船曾在東海海域發生過沖突﹔最近的台灣漁船和菲律賓公務船在南海海域發生的沖突事件等。
而這次朝鮮公務船在中國的海域對中國漁民進行抓捕甚至“勒索”錢財的做法,是中國與外國漁船沖突的更進一步的表現,說明中國漁民的捕魚環境日益險惡,這就給中國相關部門,特別是海洋管理部門提出了新考驗。
而隨著中國的崛起,中國周邊海洋局勢還會不斷惡化,中日東海化解糾紛和釣魚島爭端、中朝中韓就黃海海域部分區域的認定分歧、中國菲律賓、中國和越南的南海島嶼紛爭等一系列問題,已經將中國漁民的生命安全“綁定”在了中國國家安全這一嚴肅課題上,漁民的“四面楚歌”反映的是中國周邊安全的嚴峻局勢。
單純就漁業沖突來看,中國海洋局應逐漸加大對中國漁民權益的保障,成立海警局便是在維護我國漁民的合法權益上走出的第一步。同時中國大陸和台灣方面可以探討共同維護漁業權利,防止惡性事件的發聲。而更深層次上,中國的外交戰略和海洋戰略需要拿出更大的勇氣,與周邊鄰國解決紛爭,這才是防止漁業糾紛糾纏不清的根本。在廓清這些有爭端水域的分歧之后,可以有針對性的對闖入中國海域和進入別國海域的漁船沖突事件進行細分,就事論事地處理問題,在國際海洋法等相關國際規則的基礎上,妥善處理,護漁護國。(錦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