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3 00:03:00|來源:紅網|字號:
有網友公布了一份名單稱,泗縣縣委專門成立了十多個工作小組,來安排這些被免官員“復出”,並保留原待遇不變。例如,原縣政府辦主任被任命為縣政府年度工作任務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縣林業局長被任命為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等。對此,泗縣官方否認“復出”說,稱近期干部大規模變動是輪崗。
官員復出總是牽動社會各界的神經,其實面對官員復出這一現象,最好不要過度緊張更不要“一棒子打死”,因為一方面一些被免官員可能罪過不大,積極悔過,表現突出﹔另一方面,被免官員可能獨具素質,確實具有過人的管理天賦和執政水平﹔更重要的是,被罷免官員往往“吃一塹,長一智”在某些方面可能比他人更有經驗,更能看清是非,不犯錯誤。所以,復出官員並不是“洪水猛獸”,社會需理性看待官員復出。
那麼,該如何對待官員官員“復出”呢?筆者認為官員“復出”需先“付出”。“付出”即官員需對社會有所奉獻,就是以罷免官員的工作實效的高低來作為檢驗其是否可以復出的籌碼,拿工作實效說事,就是拿事實說事,用事實檢驗官員復出是否妥當是最具有說服力、証明力、公信力的。
如果想實現官員“復出”需先“付出”,那麼必須要有有效的制度支撐。首先,要為被罷免官員提供專門崗位,為其提供“將功補過”的機會,同時也是其“付出”的平台,更是考核其能力與悔過表現的考場。其次,一旦被罷免官員考核合格,重新復出要經歷嚴格的公示制度,充分保障公眾的知情權,接受人民監督,保証公信力。最后,建立跟蹤考核制度,對復出官員的鑒定考核絕非一勞永逸的事,要定期對其德、能、勤、績、廉進行復核,一旦發現反彈現象,應堅決予以罷免。
總之,為人民服務是政府機構應該遵循的宗旨,官員“復出”需先“付出”,其核心就是“付出”,就是貢獻,就是服務群眾。被罷免官員的復出一定要站在服務群眾、奉獻社會的立場上,如果其復出對人民有利,那麼其所犯的錯誤是可以原諒的﹔反之,若其才德與職不配,能力不突出、尸位素餐,甚至會坑害群眾,危害社會,那麼就讓他永遠不能復出。
文/姜瑞卿
官員,付出,復出,罷免,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