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3 00:03:00|來源:紅網|字號:
在18省份的管理規定中,“公函制”成為公務接待的基本准則。國家工作人員如因公務外出需要接待單位接待的,派出單位需發公函告知接待內容、時間、行程、人數和人員身份。“無公函的公務活動和來訪人員不予接待”成為各省份的管理共識。
“舌尖”腐敗的危害性無需贅言,甚至一個個“犯案者”,都可以說出個一二三來,但思想上的“高度認識”,依然改變不了“前腐后繼”現象的出現。比如前不久,在福建省紀委對28家單位公務接待等活動的核查中,就有41人次被爆出超標接待違規違紀行為,被責令退繳相關餐費,而此時“八項規定”已出台一年半有余,尚不用說更早的相關規定。
接待腐敗固然可恨,但公務接待遠遠做不到“一棍子打死”。官方之間公務交流必不可少,既然客人來了,實在難以想象一到就餐時間就“各回各家”,主人家多少也應有點“表示”。但問題也出現了,這個“表示”該當如何執行?
在含蓄的中華文化裡,“客人主動要求留下來吃飯”實在罕見,“客隨主便”是民間交流的黃金定律。然而在如今,主人看似有主動權,卻有更多無奈,主要體現在接待標准上。標准低了,不僅自己沒面子,反而有可能讓客人覺得主人沒誠意,換位思考下,自己作客,看到高標准接待也會樂開花﹔而標准高了,主人家經濟條件又不一定允許。因此,客隨主便,更像是接待禮儀中某方面的“喧賓奪主”,客人是考官,主人反而是考生。
類似困境,官方交流中也有體現。反腐高壓下,並不是每個主人都還停留在趁機大吃大喝的幻想中,也有人擔心出“問題”。“擔驚受怕”邊沿,要是客人再不“內斂”點,主人“難為情”下越過制度紅線並非不可能。而到頭來,報銷的事兒全在主人一方,“風險”更多地分流給了主人,客人早就一拍屁股走人。換句話說,誰有“主動權”,誰就有苦難言。
而此時,“無公函不接待”政策的出台,可算緩解了眾多主人家的燃眉之急。一方面,接待一事,成了“客人”首先提出,這在傳統思維裡很難想象,主客關系瞬間弱化,甚至客人身上還會有主人的影子,再聯想到舌尖“禁令”,誰還有心思在別人地盤上“撒野”?另一方面,盡管買單的是主人,但有了公函“保護”,自己依葫蘆畫瓢天經地義,更有了理由嚴控標准,因為雙方都懂,吃吃喝喝都提前印在了那張紙上。
為此,無公函不接待,實為舌尖反腐用上了“反客為主”策略,是頂層設計的智慧體現,為主人客人一起沖破“人情禮儀”藩籬找到了新的依據,如能貫徹好,舌尖腐敗還有多大空間?
文/冬月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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