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3 08:55:00|來源:光明網-時評頻道|字號:
湖北鄂州市梁子湖區物價局自1989年成立至今,職工工資及辦公經費多靠自籌,其中以罰沒收入為主。今年以來,該單位罰沒收入銳減,在崗不在編人員已連續5個月未發放工資。目前,梁子湖區政府已介入解決該單位面臨的窘境。
“以費養人”的“執法經濟”並不鮮見,在亂罰款、亂收費和亂攤派相對混亂的時期,“機構膨脹”見怪不怪,很多執法單位的編制數與實際人數,相差數倍甚至十數倍。比如河南省商丘市梁園區境內管護的公路隻有110公裡,執法的人員竟高達200人,幾乎是兩個人管一公裡,財政無法承擔全部費用,路政部門就隻能是靠路吃路,上路罰款。河南一位縣環保局長曾透露,“縣環保局目前有157人,其中行政編制11人,財政全供事業編制24人,剩下的133人均為自收自支人員。他們吃什麼?隻能吃‘排污費’。”
這樣的例子很多,嚴重的冗員不僅成為地方財政的沉重負擔,也成了三亂的強大推手。自然,要解決三亂問題就必須從裁汰冗員開始。不過由於“執法經濟”的大量存在,為以費養人創造了條件,冗員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反倒陷入了越裁減越膨脹的怪圈。時下物價局“罰款生存”難以為繼,其實也說明了“執法經濟”終將步入窮途。造成這種現狀固然有歷史的原因,某種意義講屬於咎由自取,也屬於社會進步下的必然結果,並釋放出多重積極意義。
一者,可以說明遏制三亂行為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一直以來,治理“執法經濟”成為國家職能調整和治理規范的重要內容,相關的禁令出台了一個又一個,盡管像公路三亂現象還依舊嚴重,吃“排污費”和“社會撫養費”還久治未絕,然而整體上還是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二者,可以說明執法和市場行為更加規范。正如該區物價局所分析,“市場越來越規范,查處違規的情況減少﹔行政執法程序越來越規范”顯然是重要因素。近年來,各級政府和政府部門越來越重視行政執法工作,在轉變行政執法觀念、清理行政執法隊伍、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素質、規范行政執法程序和改進行政執法作風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別是隨著《行政處罰法》、《行政訴訟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的出台,違法違規執法的行為受到了約束。同時加上長期的市場治理以及社會法治意識的增強,對行政執法也產生了倒逼作用。
三者,物價局“罰款生存”難以為繼為其他地方提出了警示,並正視時下的“執法經濟”生態。尤其目前嚴重的公路三亂和環保亂收費行為,已經引起了社會的強烈不滿,並催生了“服毒相抗”等惡性事件。時下,當物價部門陷入困境長達數月發不出工資,既會引起地方政府對此的重視,也會讓類似的人員產生緊迫感,由此帶來更多的思考,對於體制的改革和調整有著重要的促進作用。
物價局面臨的窘境無疑是社會之幸,市場之福,既是對行政執法規范化的有效檢驗,又是社會發展的必然過程。從某種意義講,“靠山吃山”的既得利益越陣痛,說明對權力的約束越有力,行政執法也越就規范,解讀出其間的積極意義,才能增強全民信心和形達共識。(堂吉偉德)
物價局,執法經濟,排污費,行政訴訟法,西安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