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3 10:11:00|來源:人民網-環球時報|字號:
念斌曾被四次判死刑
訴訟長達8年的念斌案昨天在福建高院作出終審判決,上訴人念斌被宣告無罪。這一判決在中國司法界和輿論界激起強烈反響,原死刑犯念斌命運的戲劇性轉折引來多角度的海量解讀。
2006年7月,福建澳前鎮兩戶人家多人中毒,兩名未成年人死亡。警方確定是人為投入鼠藥,念斌因有重大作案嫌疑被逮捕。該案8年9次開庭審判,念斌4次被判處死刑。2010年10月最高法院以“事實不清、証據不足”做出不核准死刑的裁定,撤銷原判發回福建省高院重審。
福建高院終判念斌無罪,這是疑罪從無原則的重大勝利。律師團的頑強辯護和不放棄精神對最終的改判發揮了直接作用。最高法院對核准死刑程序的嚴守確保了轉折出現的空間。福建高院按照疑罪從無原則改判案件,是整個改寫的最終落筆。應當說,全社會的合力共同打造了這一裡程碑。
從人類法治史的脈絡看,不太發達的社會採用重典的比較多。這樣的社會裡,司法的首要目的是維護秩序,而且由於司法投入不足,判案重效率,相對粗糙,有時造成冤案。社會獲得較高現代化程度和保障的基本秩序之后,司法會更多關注被訴者的權利,疑罪從無的原則會越來越堅決。
念斌被判無罪的含義,是法律依現有証據和程序無法確定他就是投毒者,而並不確保他肯定不是投毒者。投沒投毒,念斌個人最清楚。在這種情況下,疑罪從無原則給念斌以無罪的判決,這的確是中國社會的標志性進步。
為實現這一進步,中國社會一直在積累條件,但要它最終破繭而出,還有賴具體機構具體人圍繞具體事件的開拓和堅持。從這個意義上說,念斌律師團的“死磕”聚集了從法院到司法界、乃至社會層面對此案的注意力,律師團的努力雖不是此案改判的決定性因素,但卻是整個進程中最積極和活躍的因素。
“死磕”作為律師的一種職業態度,應當受到肯定。但近年“死磕派”律師這一概念的出現,卻引起爭議。他們有時像是一個律師職業群體,但很多時候又像是通過社交網站聯系起來的“政治—輿論共同體”。他們對司法建設、尤其是對推動程序正義做出貢獻,但其中少數人以極端方式在法律與政治的邊緣地帶採取行動,反而受到法律制裁,帶動了人們從政治方向對“死磕派”的解讀。
念斌案的改判再次証明,律師在維權案中的“死磕”本身不是問題,這樣的“死磕”不時在過去和今天成為司法正義的重要推動力。一些“死磕派”中的激進人士像是自己有意塑造了這個“派”政治上的對立含義,通過“死磕派”形象和行為環境的復雜化,謀取法律之外的某種東西。
歡迎律師們在具體案件審理中依法“死磕”,同時希望他們的每一次“死磕”都像念斌案呈現的這樣,與中國法治建設的核心宗旨相契合。常常高調稱自己是“死磕派”的人士,應主動以更有效的方式與不理解他們的人溝通,而不是把對立作為加強自己社會存在和影響力的主要方式。
依法治國是中國全局性綜合工程,決不是一批“死磕派”律師能夠主導突擊完成的。“死磕派”律師應將自己匯入時代的洪流,扮演既專業自主、又善於與全社會戰略目標積極互動的角色。“死磕”應當是對法律信念的堅守,而不是對抗的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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