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4 13:56:12|來源:京華時報|字號:
摘要:解決公路收費的虧損問題,推進取消公路收費,有必要對《收費公路管理條例》進行修改,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制度。 |
交通運輸部23日發布了2013年全國收費公路統計公報。結果顯示,2013年全國收費公路虧損高達661億元。這是一個出乎絕大多數人意料的結果。
首次晒出全國收費公路“賬單”,確是一個不小進步。同時要看到,公路收費制度使民眾的出行支出和市場的物流成本居高不下,對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產生了嚴重制約。近幾年,我國的物流成本佔到GDP的18%,成為推高物價的一個重要動力。因此,輿論有關取消公路收費的呼聲越來越高,而政府也對此有過積極響應,明確規定收費公路在還清貸款后須停止收費,還路於民。但是,現實情況卻並不令人滿意。
就像是為了給這份統計公報提供“注腳”,前不久媒體曝出“京石高速免費40天,換個馬甲再獲22年收費權”,而山東省則宣布對省內15條高速公路延長收費期,理由都是尚未還清借貸。問題究竟出在哪裡?關鍵就在於,收費公路收到的通行費並未100%用於還貸。
國務院2004年出台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政府還貸公路的車輛通行費,除必要的管理、養護費用從財政部門批准的車輛通行費預算中列支外,必須全部用於償還貸款和有償集資款,不得挪作他用。事實上,在此次交通部公布的賬本中,確實有這方面的支出。然而,公路養護、管理的費用是否應該從收費中列支,卻是一個值得斟酌的問題。如果允許這樣做,那麼,在將來還清借貸、取消收費后,這筆費用又應該從哪裡列支?如果是從政府財政中列支,那麼目前在收費期間從過路費中列支的理由是不充分的。
我國現存的公路,除了收費公路以外,還有大量不收費的公路,它們同樣需要養護管理,所產生的費用隻能由地方政府的財政承擔。公路本質上是一種公共資源,政府的公共財政需要為此提供兜底服務,而目前對各類車輛收取的購置稅和車船稅、在成品油價格中包含的消費稅,本就應該用於這方面的支出。
因此,為了解決公路收費的虧損問題,推進取消公路收費,有必要對《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修改,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制度,收費全部上交財政用於還貸,支出則由財政另行撥付,這樣也可使未來取消公路收費后的養護管理順暢接續。2013年,交通部曾組織對《條例》修正案征求意見。針對目前出現的新情況,交通部有必要重新修訂這個修正案,再度啟動意見征求,早日將收支兩條線制度落到實處。這樣,所謂收費公路出現虧損而輿論熱議的問題,也就不存在了。(周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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