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5 11:09:00|來源:新華網|字號:
摘要:提出“人的新農村”建設,一個基本要求應是彰顯農村居民在新農村建設中的主體地位。 |
剛剛閉幕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提出,積極穩妥推進新農村建設,加快改善人居環境,提高農民素質,推動“物的新農村”和“人的新農村”建設齊頭並進。這一重要表述,為未來新農村建設指明了方向。
此次會議首次提出“人的新農村”,凸顯了中央對新農村建設的更高要求,對於新農村建設中存在的偏向可以起到明確的規范作用。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對新農村建設提出的“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總體要求,已經體現了對於“人”的關注與重視,但“人的新農村”這一簡潔有力的概括,使原有的內涵更加顯豁鮮明。
如果說新型城鎮化的本質是“人的城鎮化”,那麼完全可以說新農村的本質是“人的新農村”。“物的新農村”當然是新農村的重要基礎和重要構成,但隻有貫注了人本主義和人文精神的“人的新農村”才能呈現新農村的本質,才能確保新農村在建設不偏離正確的方向和軌道。
從2005年提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大歷史任務以來,新農村建設取得了重大進展。當然,在新農村建設中存在各種不平衡,其中較為普遍的一種不平衡,就是與“物的新農村”建設相比,“人的新農村”建設顯得重視不夠。其結果具體表現為,農村的基礎設施得到普遍改善,而農村居民的居住環境、公共服務、文化生活以及人們的鄉村歸屬感,卻未與之取得同步推進,一些地方“空心村”增加,留守群體的存在感與社會嚴重疏離,教育事業萎縮,衛生條件堪憂,等等。
“人的新農村”建設之所以相對滯后,當然不是沒有緣由的。與“人的新農村”建設相比,“物的新農村”建設在成績上總是來得更快一些、更直觀一些。如果在新農村建設中好大喜功,急於“出政績”,那麼就更會把目光和資源更多地投向“物的新農村”,“人的新農村”建設則因此被忽略或被遮蔽。
“物的新農村”與“人的新農村”應當統一於新農村建設的全過程,二者的有機統一才是新農村建設的價值追求,才是有血有肉有靈魂的新農村。“人的新農村”建設之所以落后於“物的新農村”建設,除了上述原因,也很可能與人們在觀念中將二者人為割裂有關。事實上,如果“人的新農村”建設得到同步推進,對“物的新農村”建設會產生積極的促進作用﹔反之,則會成為消極的阻礙因素。比如,缺醫少藥、因病致貧依然是困擾廣大農民的問題,但如果農民朋友有較強的保健意識,重視身體健康,或許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小病不以為意、拖成大病手足無措的情形,而這顯然可以為逐步充實農村醫療資源贏得時間和空間。無疑,這需要基本的醫療設施為前提,但健康觀念、良好的飲食習慣等並不因此自然形成。
提出“人的新農村”建設,一個基本要求應是彰顯農村居民在新農村建設中的主體地位。當前,一些地方的農民對新農村建設的認知度低、認同感缺乏、參與感不強,這都與“人的新農村”建設滯后有關。新農村建設是以“人”為依歸的建設,農民不是身處於這個進程之外,而是建設的重要主體和內生力量。政府的積極推動隻有和農民的認同參與高度契合、良性互動,新農村建設才能不會失落其自身目的,其成果才能得以鞏固和發展。從這個意義上說,在新農村建設中,一切與農民切身利益無關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都應禁絕,都應受到嚴格的責任追究。
中央提出推動“物的新農村”和“人的新農村”建設齊頭並進,是十分清醒的判斷。人們說“人的新農村”建設落后於“物的新農村”建設,只是相對而言。12月23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的國務院關於推進新農村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顯示,盡管新農村建設取得明顯成效,但是農業基礎薄弱、農村發展滯后、城鄉差距較大的局面仍未根本改變。在廣大農村地區,各方面投入不足至今仍是制約新農村建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因此,強調“人的新農村”建設,也要防止發生忽視“物的新農村”建設的偏向。(滕朝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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