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6 15:53:00|來源:中國青年網|字號:
摘要:我國著作權法隻保護思想的表達形式,而不保護思想本身。 |
瓊瑤25日收到了她最激動人心的聖誕禮物,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瓊瑤起訴於正等侵權案進行宣判,於正被判公開道歉,五被告共計賠償500萬元。
瓊瑤勝訴於正敗訴的判決並不意外,因為從案件起訴開始瓊瑤就獲得了網民一邊倒的支持。在法院未判決之前,網民已宣判於正敗訴。反過來,如果判瓊瑤敗訴,法院不被罵得雞飛狗跳才怪。
面對法院的一審判決,網民大呼“爽歪歪”,高興得“小喇叭吹起來,大秧歌扭起來”,“煙花與爆竹同鳴,雞蛋與板磚齊飛”。有的還對法院判決不滿,“才500萬?500萬才不能打疼於媽,下次再抄一部,賺得比賠的多,還會繼續抄的”。
2014年對於中國編劇行業來說是個多事之秋。從宋方金與宋丹丹的“兩宋之爭”,到《北平無戰事》的署名之爭,再到瓊瑤與於正的訴訟之爭,均呈現出紛亂、焦灼和撕裂的特征。有專家評論稱,“無論是編劇與同業合作者,還是編劇與編劇之間,至少在社會公眾面前,表現出了一種全面的緊張關系。”
瓊瑤和於正之爭,其根子在電視劇《宮鎖連城》是否抄襲了小說《梅花烙》。對於法院的判決,於正發表聲明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証據不足,適用法律不當,因此,我們將依法提起上訴,維護合法權益,並期待法律公平公正的裁決。”
自組建工作室11年來,於正先后獲得包括“金南方編劇獎”等10余個中外獎項。《荊軻傳奇》和《最后的格格》等於正劇“中傳遞出的中華禮儀文化、飲食文化、服飾文化、建筑文化等中國傳統形象與文化精髓,也隨劇情的展開為全球觀眾所了解和喜愛。法院的一審判決,對於事業如日中天的於正來說,不異於當頭一棒。
一審宣判后,有網民稱,”起碼從法律的角度說,於媽是的確抄襲了。從此,於抄抄這個頭銜是名副其實的了。“事實並非如此,近年來有多起著名的文藝作品侵權訴訟一審判侵權行為成立,二審被駁回判無侵權行為。如電視劇《天涯歌女》與劇本《金嗓子周璇》之間是否存在實質性相似、小說《柳葉刀》與劇本《生命之門》和李鵬與石鐘山、作家出版社侵犯著作權糾紛案等等。
有專家認為,我國著作權法隻保護思想的表達形式,而不保護思想本身。但作品中何謂思想本身,何謂表達形式,眾說紛紜。法律事實的認定仍是依靠人的主觀意識判斷。由於我國是二審終審制,所以現在急於認定於正抄襲瓊瑤在法律上仍不成立。
網民和社會各界應在二審以前保持客觀和冷靜。在一審過程中曾出現輿論試圖干擾審判走向(100多位大陸編劇聯名上書支持瓊瑤)的行為。切莫讓這種背后存在利益糾葛的情感因素再次干擾二審判決。
二審尚未啟動。於正就算真的是”於抄抄“,大伙兒也切莫未審先來把他判!(王德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