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7 00:05:59|來源:紅網|字號:
31歲的譚小姐是龍崗南聯一家工廠的人事主管,24日下午下班后,她和女伴們剛走出工廠,就遭到一名男子持刀猛砍,連砍多刀后譚小姐失血倒地,左臂被砍斷。案發3小時后,行凶者陳某前往派出所自首,經調查兩人系因離職工資結算產生矛盾,目前陳某已被刑拘。(12月26日《南方都市報》)
在各類刑事案件中,報復性傷害佔了不小的比例,具體原因雖然各不相同,但是對社會、對被害人而言,后果極其嚴重,前者危害公共安全,擾亂社會秩序,后者則對一個家庭帶來巨大的不幸與痛苦。
深圳的譚小姐與行凶者其實並無深仇大恨,隻因員工辭職結算工資,充其量只是一般的勞資糾紛,便招來殺身之禍,雖然生命無虞,會不會留下終生殘疾也還未可知,但是身心受到的創傷恐怕一輩子都難以抹平。
本來這件事可以很公平或者很友好地以和平方式解決,因為一切隻要按《勞動法》辦事,辭職員工不會與你過不去,可惜,某些工廠尤其是人事部門的主管非常傲慢,從來不把員工的正當權益放在眼裡,動輒就拿工廠的規定對待員工。因為某些規定總是有利於工廠的一方,勢單力薄的員工隻得忍氣吞聲,拿不到足額的結算工資,卷鋪蓋走人。
毫無疑問,哪怕辭職遭受不公,行凶者陳某都不該報復傷人,因為你可以向相關維權部門進行投訴,故而必須受到法律嚴懲。但是反過來看,譚小姐的做法多少都有欠缺與不妥之處,從某種程度上說,譚小姐遭到報復屬於代人受過,並非是她與辭職員工過不去,而是工廠就是這麼規定的,因此這家工廠必須對譚小姐無端受到的傷害負責,更應該進行深刻反思,對某些不合理的制度進行必要的修改與完善,不求你們多麼人性化,至少不應損害員工的切身利益。
這起報復傷人事件其實並非個案與孤例,但願能對其他企業起到某種警示作用,年關已近,正是辭職的高峰期,此類惡性事件會不會再次發生,誰也無法預測,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隻要與員工平等協商,依法辦事,誰還會冒著坐牢的風險與你們過不去呢?
文/李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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