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豪阔的烟草企业来说,如果不加限制,他们完全有能力把各种公益项目都变成烟草变相广告。因而,控烟行动中既要打击“直给”型广告,又要防范变相渗透,才能取得良好成效。
近日,中国烟草总公司获得了“2011生态中国贡献奖”。这一奖项旨在表彰2011年度为绿化公益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烟草公司获奖引发巨大争议。中国控制吸烟协会致函主办单位中国绿化基金会,要求撤销颁给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奖项。该奖项的主办方中国绿化基金会称,此次评奖主要以捐款金额作为主要参考标准,因奖项已颁出“很难收回”,但会在明年颁奖时考虑行业对公众的影响。
烟草公司获得“生态贡献奖”,与公众的常识大相抵牾,听起来像个笑话。烟草公司以损害健康为前提获利,每年造成那么多人生病甚至死亡,如何还能有功于“生态中国”?而按照中国控烟协会的专业报告,烟草业有直接破坏生态环境的“三宗罪”:种植烟草会使土地板结,烘烤烟叶消耗大量能源,制作卷烟每年要砍伐200万棵大树。这对一个能源紧缺,粮食供应任务繁重,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的国家来说,是不容小视的问题。可见,不管是诉诸于直观感受,还是仔细分析烟草和生态之间的关联,这个奖都颁发得莫名其妙。
烟草公司得奖,也有悖于《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约》于2006年1月在我国正式生效,在2008年的南非德班《公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上,针对第13条制定了更有力的实施准则:“各缔约方同意,烟草行业不能有为了推销其致命产品的所谓企业社会责任项目。”以中国烟草企业近年来的表现看,无论是用烟草冠名希望小学,还是“中式卷烟特征理论体系构建及应用”申报科技奖,都有明显的借公益或科技谋求更大利益的目的,属于《公约》禁止的行为。而中国烟草总公司此次获奖,同样有着明显的商业用心。
早年间,控烟并未成为社会共识,也没有法律法规加以规范,烟草广告频繁地出现在电视屏幕和机场、车站等公共空间内。烟草企业一边通过现有烟民赚取厚利,一边拿出巨额广告费扩大影响,吸引更多的人加入烟民的队伍。后来,公众健康意识提升,有关部门加强监管,直来直去的烟草产品广告被赶离大众媒体和公共场所。但烟草企业一刻也没有放弃变相打广告的努力:一方面是气象万千但也虚无缥缈的烟草企业形象广告大量出现,“天高云淡”、“山高人为峰”成了公众熟悉的广告语;另一方面是通过向社会事业或者公益项目捐款,再以冠名、获奖等方式扩大影响力。
中国烟草总公司去年捐1亿元用于促进绿化,以此获得“生态中国贡献奖”,采取的正是后一种做法。客观地说,此举有利于绿化公益事业的推进,但烟草企业修正公众形象以推销烟草产品的意图也同时实现了。对于公众和社会来说,这就好比一颗“有毒糖丸”,入口时口感极佳,但其毒副作用过不了多久就会显现出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正是看穿了烟草企业的底牌,才用决绝而刚性的规定,要求其远离“企业社会责任项目”。而“生态中国贡献奖”的主办方,在烟草公司的银弹攻势前丧失原则,拿奖项做交易,是一种无视公众利益的不负责任的行为。
产品广告不行就打企业形象广告,发达地区不买账就利诱贫困地区,大众媒体不行就转战“公益事业”,烟草企业的算盘打得很精。但作为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来说,不能任由他们规避监管、扩大影响。烟草行业本就是以破坏公众的健康为代价而获取高额利润的,烟草企业本就有责任和义务无条件地回馈社会,如果他们真的对“企业社会责任”念念不忘,应该带着钱轻轻地来,放下钱轻轻地走,不要留下“到此一游”的软广告,也不要拿着所谓“大奖”四处宣扬。实际上,对于豪阔的烟草企业来说,如果不加限制,他们完全有能力把各种公益项目都变成烟草变相广告。因而,控烟行动中既要打击“直给”型广告,又要防范变相渗透,才能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