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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对任何街头暴力都应无条件反对

2012年10月19日09:35    来源:《环球时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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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下午,四川泸州两名辅警与一名违规停车货车司机发生抓扯,司机突然身体不适并且身亡。现场千人聚集,7辆警车被推翻点燃。警方带离20人,未造成人员伤亡。

这起群体事件来得很突然,表现了中国社会是有一些戾气很容易点燃。辅警协助执法的行为是否很严谨,需要警方认真调查,如果有违法行为,涉事辅警必须受依法惩处。让执法者本身成为遵守法律的楷模,这是中国各执法部门必须认真践行的长期努力。

但是聚集者中的少数人点燃警车,这是百分之百的违法犯罪,必须受到法律制裁。即使涉事辅警有错,也不是烧警车变成合法的借口。中国社会对街头暴力、尤其烧警车这类暴力行为的谴责和打击应当毫不犹豫。

前段时间中国各地发生抗议日本“国有化”钓鱼岛的爱国游行,有人夹在队伍中砸车伤人,舆论给予了旗帜鲜明的声讨。没有任何借口可以为街头暴力开脱,即使那些人打着“爱国”的名义,社会也决不接受,这样的理性令人鼓舞。

今天当泸州有人把打砸烧的对象对准警车时,舆论需表现出同样的清醒。在中国没有可以支持烧警车的理由,我们坚决反对一些人在泸州事件中,以及在以往的什邡等事件中强行论证这种理由的存在。

中国的各项法律、政策都是由人落实的。中国社会庞大,执法队伍相应也很庞大,这支队伍的工作能力及水平、作风总体上在快速进步,他们的为民执法意识也的确在加强。但中国各地的执法队伍仍有继续改进的空间,有少数人履职不力,甚至执法违法的现象仍未杜绝。

对破坏执法纪律的人和事,执法部门必须坚决纠正、打击,切不能护短或手软。应欢迎民间帮助监督,形成对执法人员遵纪守法无处不在的天然监督网络。从这些年的情况看,这也是中国各地执法部门的真实践行。

假如泸州那两名辅警的执法行为失当,本身触犯了法律,社会可以依法举报他们,甚至制止他们。但所有这一切,都应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如果说在这类群体事件场合中,现场聚集者做不到这样理性地处理问题,而走向打砸烧,那么舆论就应当坚决谴责这些过激暴力,孤立少数违法犯罪者。

如果每次出现街头暴力事件后,舆论都坚决站在法制和理性的一边,这种大的舆论力量就会逐渐向今后的纠纷现场渗透,从而压制一些参与者的暴力冲动。反之,如果舆论向暴力者表达同情甚至声援,同样的甚至更严重的局面就会不断上演。

中国社会有大量问题,全社会对解决它们的愿望都很急切。暴力掺进来,只会添乱,使解决问题的过程有时比问题本身变得更严重。中国的注意力会因此被拆得七零八落,对解决任何问题我们都将无从下手。

法律的权威一定要维护,舆论决不能支持少数人用违法暴力来追求所谓的法律公平。一些人在每次出了针对警方的街头暴力后就会立刻要求官方反思,宣扬这是“官逼民反”,这样做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实际效果都是对戾气的纵容和鼓励。

街头暴力全世界都有,从欧洲到美国,不断有警车被掀翻点着,全世界主流舆论对这种行为的态度都是谴责。中国舆论决不应成为例外。▲

(责编: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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