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迄今最突出的腐败案例虽多出在官员身上,但它们都能在中国社会的传统意识和市井文化中找到原型,以及在各种制度的缝隙中发现生成的漏洞。 |
习近平总书记17日再次谈到反腐败,说了“性质非常恶劣”、“ 政治影响极坏”,如果发展下去“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的重话,还用了一个形象的比喻“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从十八大报告到习总书记的两次讲话,对反腐败的强调堪称振聋发聩,这是对全党全社会的鼓舞。
反腐败是任何政权都松懈不得的事,然而它对时下中国的紧迫性尤其特殊。这一方面是腐败本身已很严重,一方面也是因为社会的要求十分强烈、舆论的批评亦很尖锐。中国的反腐倡廉工作必须有一目了然的重大进展,从而提升体制的更大活力,平息社会不满。
然而反腐败又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并非一个政令、一个政策就能立见效果的。迄今最突出的腐败案例虽多出在官员身上,但它们都能在中国社会的传统意识和市井文化中找到原型,以及在各种制度的缝隙中发现生成的漏洞。
腐败官员非常可恨,但他们很多人曾是才华横溢、甚至颇有作为和贡献的官员。一个人、几个人出问题是个例,但一些官员反复出同样的问题,就必须从制度和文化的层面进行反思,把个人道德素养的提高,同为官环境的改革和重塑结合起来。
反腐败首先要有决心。从习总书记的两次讲话中,我们看到中央的确下了决心,而且这个决心既是出于执政者的道德责任感,也是出于对国内外现实挑战的清醒认识。中央在发出强烈的信号。
落实反腐败,要率先从权力运行的各项制度开刀,使对权力的限制和监督大步向现代水平迈进。第一须不断提高权力运行过程的公开和透明度,它们会使腐败一览无余,是反腐败的“特效药”。二是坚决制约“绝对权力”,让各种制衡真正硬起来,不再是看主要领导眼色行事的摆设。三是有序开放舆论监督,让社会的每一个角落都布满活的“摄像头”,使腐败行为真的无处可藏,用社会评价来激发官员的道德良知。
然而防、堵、揭、惩只是反腐制度建设的一部分,建立官员合理的激励机制同样不可或缺。世界各地的清廉政治都有合法利益机制的辅助和支撑,比如高薪养廉就是被经常使用的方法之一。
建立这样的机制,比防、堵、揭、惩的难度一点也不小,原因之一是中国社会对它的必要性至今认识不足,争议很大。当前舆论最流行的看法是,反腐败只要“反”就够了,目前社会上用提高官员合法待遇促反腐成功的意愿看上去还很低。
中国官员的一些待遇是隐性的,边界不甚清晰,它最初起到补充官员待遇不足的作用,但久而久之,这部分隐性待遇的比重逐渐扩大。在这当中有些人失去了自控力,利令智昏,走向贪污腐败。
必须从根子上消除隐性待遇的灰色地带,让官员的所有合法收入公开透明。但这是中国吏治近乎洗心革面的根本性调整,决非执政者能单方面完成的。它只能也必须是中国全社会思想及文化的一次大触动和大变革。
当中央下决心的时候,社会也需下决心。这个决心就是让我们大家一起认真面对反腐败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而不仅仅是批评和泄愤。我们要清楚,清廉政治就是发达社会的标志之一,它是中国发展的重要内容,就像建现代交通网络和高质量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样,需要付出巨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