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方面,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亟待拥有自己可以依托的组织机构。另一方面,眼下的救助制度也应相应做出改进。 |
11月30日中午,农民工刘红伟在郑州市中州大道郑汴路立交桥下躺了20多天死亡。他的死亡,也引发了公众对政府相关部门的质疑。对此,郑州市卫生局回应称,死亡农民工曾拒绝120救治。与他同在大桥下等活干的工友们则表示,他根本就没说不去医院!(《大河报》12月3日)
一边说死亡农民工拒绝就医,120已经做到了仁至义尽;另一边则强调,死者生前并没有说不去医院,而是因为没钱看病。随着当事人的黯然死去,诸如此类的舌辩已经很难再说得清了。因此,继续纠缠于这些细节,实际上已经毫无意义。与尸体同样冰冷的现实是,刘红伟已经在贫病交加中死去,并且,还有更多的农民工可能面临类似的命运。
其实,对于农民工刘红伟而言,拒绝还是不拒绝,二者差别并不是很大。一者,他孤身一人在城市打工却病倒街头,不仅丧失了选择的能力,也丧失了行动的能力。且不说没有底气动就医的念头,即便他果断做出就医的选择,又有谁来帮他跨过医疗费用的门槛?
再者,从现行的制度安排来讲,120急救中心也没有强制安排病人就医的规定。紧急出诊是一回事,实施进一步救治,则是另一回事。急救中心之所以一再强调病人本人的意愿,是因为只能如此,其职能设置只是现场急救。
因此,农民工刘红伟的死至少提醒人们,应该放宽视野来看待这件事情,并真正从制度上关爱路边留宿人员。这样,方才有可能避免“后来者”重蹈覆辙。
一方面,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亟待拥有自己可以依托的组织机构。“工友之家”也好,“农民工之友”也罢,城市应该逐步在农民工中间建立起一些互助组织,哪怕是松散的组织也比一盘散沙要好。这样,农民工有了困难可以得到大家的帮助,可以避免卧病街头的惨剧。
另一方面,眼下的救助制度也应相应做出改进。比如,对于那些情况危急急需救治的病人,哪怕是无人负责的孤身打工者、城市流浪人员,能否实现“先行救治”而不必严格按照现行的就医流程?
死者已矣,生者的生活还要继续。不变的是,在刘红伟死去的郑汴路立交桥下,依然聚拢着大批等活儿的农民工;有些变化的则是,很多热心市民开始行动起来,为这些露宿的农民工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送一些衣物、被褥,也送去了一座城市对于这些底层建设者的真诚和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