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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文:微博森林里的“大V”之争

2012年12月05日13:32    来源:中国青年报    李鸿文    字号:
摘要:网友期待的“大V”,不仅只是权益受损的“受害者”,不仅只是一个“维权公民”,更应承担促进社会进步的“立法者”角色。

  “微博很像是雅典的广场,只要你想,你就能听到苏格拉底睿智的启迪,阿里斯托芬口若悬河的声泪俱下,你也可搬块石头站上去,振臂而呼,全看你的言辞是否有力是否真诚,互联网上不知道你是条狗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在微博上,装B、撒谎比现实生活里难百倍,你的一言一行都被记录在案,成为你人品的呈堂证供……”

  以上这段文字,是网友“@五月花的守望者”的一个帖子。在征得其同意后拿过来借用,是因为它准确地概括了微博生态的一个重要特征:虚拟的微博是个真实、平等的平台,它真实得近乎赤裸,谁也不能在它上面搔首弄姿。

  是的,这里要说到微博中的“大V”,也就是运营商们使尽手腕笼络过来的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大V”在微博森林里是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从他们摇曳的风姿中,我们希望能听到权威信息,看到独到的价值判断。

  “大V”不必都经过实名认证,有些人物振臂一呼、应者云集,如大名鼎鼎的“@不加V”,如穿着马甲的“@veggieg”——谁都知道她是王菲。但“大V”实名认证,也能切实带来一些看得见的“好处”,比如,享受免费派发的粉丝配额,并被不断推荐给普通的网络用户。运营商对“大V”的特别优待,往好的方面说,产生马太效应,增加了名人的影响力,但同时也带来数字鸿沟,使普通用户更加面临表达权益的不对等。

  即便受到营运商的特别恩宠,“大V”在微博生态中并不总是屹立不倒。应该说,大多数“大V”不负众望,以自己的热情、专业背景和影响力,理性建言、普及常识,维护公平正义,这样的“大V”经受住了时间的打磨。但以我刚刚两年的微博经历,也看到了不少偶像在一夜之间轰然倒塌:被揭学历造假的“成功典范”引起人神共愤;惯于兜售心灵鸡汤的“人生导师”,无法解释自己简单的人生;在电视上舌灿莲花的文化学者,和网友互动时知识透支,左支右绌;“意见领袖”经不起不同意见者的诘问,恼羞成怒、颜面尽失……更有微博“约架”或“约炮”,是怎样一个“狼狈不堪”!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纷争。微博森林里几乎每天都上演赤膊格斗的好戏,有时是宏大主题,有时只是“橄榄油能否加热”式鸡毛蒜皮的分歧。如果你是一名看客,我建议你谨慎介入,因为,微博江湖里通常敌友难分、身份模糊,你朋友的朋友未必是你的朋友,敌人的敌人可能还是你的敌人。

  这两年最尖锐的对立是“五毛”与“美分”,给对手贴上一个标签,似乎就站在了道德高地上。最持久的争议话题是韩寒“代笔”,拥韩派矢志不渝,倒韩派坚持不懈,时不时拿出一些臆测证据,欢呼“倒韩大业”取得历史性的胜利。但这样的证据,往往类似罗马帝国的“链条保罗”(他编造的证据能使无辜者百口莫辩),仅记录别人的梦中呓语就胡乱控告守法公民。这些人中不乏一些知识精英,甚至有著名学者一边在媒体上大谈公共讨论,一边拉偏架,为其中一方作人格背书。

  尽管如此,微博森林还是有丛林法则之外的基本公义。个别“大V”与网友产生冲突,就因其低估了网友的识别能力。最近的例子是杨锦麟的打车风波。是非曲直媒体已作详细报道,有意味的是事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当事人那句“事件虽小,但我遭遇的所有声音,如实折射出当下中国社会的仇官心态”,颇堪玩味。检讨公民的法制意识、规则意识缺乏很及时也很必要,但是,将一个“大V”的网络际遇符号化、普泛化,由此归结到“仇官”心态,既不能解释网络舆情为何风云突变,同样也说明反思者自己还是没有走出“仇官思维”。

  其实,网友期待的“大V”,不仅只是权益受损的“受害者”,不仅只是一个“维权公民”,更应承担促进社会进步的“立法者”角色。也许,这样的期待近乎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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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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