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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林:中日共同拥有钓鱼岛是否行得通?

2012年12月19日13:16    来源:海外网    邱林    字号:
摘要:卡特提出中日“共同拥有”钓鱼岛,其主观愿望是好的。但在当前中日关系紧张的情况下是不合时宜的。

美国前总统卡特近日在“三亚财经国际论坛”上就“中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影响”发表主旨演讲时,对中日近期出现的紧张局势表示担忧。他希望中日新一届领导人和平解决钓鱼岛问题,双方应达成“共同拥有这个岛屿但不会占领它”的共识。

卡特提出的“中日共同拥有钓鱼岛”的潜台词是,中日双方在钓鱼岛主权问题上各退一步,共同拥有钓鱼岛的主权或利益。其实,卡特的这一的观点并不新颖,与之前日本政界或学术界提出的中日“共同管理”钓鱼岛有相似之处。

今年6月,日本维新会领导人之一、大阪市长桥下彻对媒体表示,针对日本与中国钓鱼岛、韩国独岛、俄罗斯北方四岛的争端,建议日本应该与这些周边国家建立“共同管理”的规则。他认为,“共同管理”与领土所有权不同,是利用的问题。虽然不得不考虑周边海域,但海底资源和鱼类资源在内的利用规则也都没有定论。应该制定“共同管理”的规则。

近来,在日本学术界,除了那种极端民族中心主义的强权论者外,还存在着两种思路:一是回归自民党政权时代坚持“实效控制”,但给中国保留政治解释余地的“非外交问题化”传统,二是摸索摆脱国家间权力政治之“超国家框架”的“共同主权论”。

事实上,前者仍甘于日本的“实效控制”而不惜中日关系继续“周期性恶化”,无须再论;但后者则承认中日之间存在着领土问题,以其把钓鱼岛海域定为某种“政治特区”、 设置讨论和解决钓鱼岛争端的“专门委员会”等否定顽固日本主权论的建议,提示了新的中日关系价值共识可能。

这一点,得到了中国个别专家的呼应。有的专家认为,中国可以不对“钓鱼岛共同主权论”表示态度,但可接受由双方政府设置“钓鱼岛问题共同研究委员会”的建议。这个由两国政府共同授予超国家权威的委员会,既可以通过全面收集、系统整理、共同研究中日双方要求钓鱼岛主权的历史文献来寻求事实确凿、公平合理的结论,从而打破各自主张、互相对抗的僵局。

然而,这只是专家的一家之言,并没有得到国内学术界广泛的响应,更没有得到官方的认可,或者说中国官方对中日设置“钓鱼岛问题共同研究委员会”,“共同管理”钓鱼岛是不赞成甚至是反对的。

外交部在11月份的一次例行记者会上,在回答“有日本媒体称中方曾向日方提议对钓鱼岛进行共同管控”时,外交部发言人洪磊请表示,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方从不承认并坚决反对日方对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非法进行所谓“实际控制”。

在此次日本国会改选中,中国首次派遣海监飞机结合海监船,进入钓鱼岛领空、领海。中方不是不知道此时日本右翼主张在国会改选中甚嚣尘上,但仍选在投票期间以强硬姿态表明对钓鱼岛的立场,而不是选在投票后表态,显示无意针对安倍个人,而是提醒日本右翼,并向安倍示警,以促其在出任首相后,改弦更张。

日本自民党在众议院选举中大胜,“保守的鹰派”安倍将重新成为日本首相。处理对华关系与摆脱经济低迷一样,是安倍面临的最紧迫问题,而前者对中国的影响无疑更大。安倍的强硬很快得到验证,在12月17日的记者会上,安倍就钓鱼岛问题表示:“日本在国际法上拥有尖阁诸岛(即中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进行着有效控制。没有谈判余地。”

若日本右翼和今后的安倍政府坚持认为“钓鱼岛无争议”的话,那么,中国肯定会与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打一场“持久战”。从官方的立场看,既然日本让中国不得不接受日本“国有化”的既定事实,那么中国也要让日本接受“钓鱼岛为争议岛屿”的既定事实。

在中国人这样一个自我认知的图景中,中国可以输给任何人,但决不能输给日本,尤其是在事关领土的钓鱼岛上输给日本。

其实,卡特提出中日“共同拥有”钓鱼岛,其主观愿望是好的。但在当前中日关系紧张的情况下是不合时宜的。由于双方均对钓鱼岛主权持强硬的立场,“共同拥有”、“共同管控” 钓鱼岛显然都是行不通的。中国目前阶段性的目标是,始终敦促日本切实正视中方的严正要求和正义呼声,要求日本回到谈判解决钓鱼岛争议的轨道上来。 

(注:本文转载自“邱林--凤凰博客”,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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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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