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房地产档案馆工作人员通过不合法的途径与手段公布了信息,这是一种程序不正义,那么,有没有可以行走的正义通道呢?通过合法途径向纪委举报被认为是可行的。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有人要坚持以程序不正义的方式来追求正义?事实上,这才是程序之争的核心。 |
日前,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将泄露番禺“房叔”信息的责任人撤离岗位,并对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消息一出,这一本未止息的事件进入又一个争论高潮。
“房叔还没处理,举报者先被办了”,许多网友抱着这样的质疑。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要区分地看待工作人员泄露隐私受罚与“房叔”因贪污被处理,捍卫程序正义亦有必要。
客观地说,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所作的处罚决定,是针对个人信息系统管理漏洞问题。无论从程序性原则,还是法定的程序要求来看,都有其正当性。相反,把处罚与打击报复作联系,不但没有确切依据,还透露出判断的情绪化。如果以程序正义为出发点,似乎没有模棱两可的余地。然而,这里隐去了程序正义的默认前提,即程序的合理正当,且畅通可行。
房地产档案馆工作人员通过不合法的途径与手段公布了信息,这是一种程序不正义,那么,有没有可以行走的正义通道呢?通过合法途径向纪委举报被认为是可行的。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有人要坚持以程序不正义的方式来追求正义?事实上,这才是程序之争的核心。
在此之前,广州相关部门有没有收到对“房叔”的举报,外界很难知晓。可以确定的是,直到“房叔”房产信息泄露,当地内部监督所载录的相关信息为其个人申报的两处房产。后一信息确实符合程序正义,可依照这一程序,并不能探究腐败真相,程序本身变成了受到质疑的对象。在这一点上,它是公众为申请“表叔”杨达才工资公开遭拒哗然的重复。进一步来看,监督向网络的普遍转移,需要反思的是其他途径是否通畅。
程序正义与结果正义之间的困境不止存在于监督层面。如果公正救济途径畅通有效,就不会有无处申诉的权利;如果房产征收符合情理法规,就不会有无法挽回的血泪悲剧;如果薪酬追偿链条连贯,何来创意不断的辛酸讨薪举动;如果有足够的知情参与空间,何必集体出走散步。如果说这些都是违反程序正义的,那么它的原因是没有可以实现正义的正常程序。某种程度上,它让追求正义的行为陷入在程序与结果正义间两相取舍的囹圄。
当下的一种倾向是,对程序正义不可辩驳的捍卫,它对应的是中国长期以来“重实体轻程序”的背景。在这个意义上,维护程序正义成为向法治迈进的一个积极信号。不过,必须指出的是,过分追求程序正义,可能会忽视程序正义的语境。正义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指向的是实现绝对正义的困难,以及避免在追求实体正义的途中“制造”不正义,这也是为何对程序正义的强调,多出现于对刑事审判中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上。一如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的决定,是防止给广泛多数人的信息安全保护“开小口”。不过,一旦把作为实现正义手段的程序正义,当成正义的最高追求,其实是在终极正义问题上的本末倒置。
程序正义的对立面并不是必然的恶,这也是为什么大多数人在承认程序正义的前提下,仍对泄露“房叔”信息的行为拍手称道、挺身维护。与其争论处罚是不是符合程序正义,不如把焦点放在怎么创造一个让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行不悖的公平环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