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收藏首页|简体|繁體
首页评论时政台湾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创投吉林南粤商城创新中原招商县域环保创投成渝移民书画IP电视华商滚动
海外网>>评论

徐立凡:住房公积金当姓“公”

2013年01月08日08:40    来源:人民日报    徐立凡    字号:
摘要:住房公积金有人刚过100元,有人超过1万元。同在山西,不同的单位公积金缴存差距竟达141倍。记者日前调查结果,反映了一个突出问题:收入分配差异,既可能是因为初次分配不够合理,也可能是由于二次分配的运作失衡。

  只有秉承“济贫不济富”的宗旨,积极改革,住房公积金才能真正姓“公”,而其社会福利保障的属性,也才能更好体现

  有人刚过100元,有人超过1万元。同在山西,不同的单位公积金缴存差距竟达141倍。记者日前调查结果,反映了一个突出问题:收入分配差异,既可能是因为初次分配不够合理,也可能是由于二次分配的运作失衡。(相关报道见本报1月7日13版)

  表面看,收入差距导致缴存额差异。我国收入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差距是15倍。差距尽管已惊人,但仍不足以造成公积金缴存较大鸿沟。

  公积金缴存出现较大差距,税收政策和公积金管理机制的作用不可忽视。因为公积金缴存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些单位将其视为避税渠道,以此降低人力成本。而有条件的单位,还将公积金缴存当作员工福利发放渠道。由于对公积金缴存比例突破规定的上限缺乏具体罚则,地方公积金管理部门出于自身利益考量,很难有动力对超出上限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住房公积金的设计初衷是“济贫不济富”,即高收入者不补贴,中低收入者较少补贴,最低收入者较多补贴。然而实际运行体现出的却是不公平:收入较低的群体因公积金缴存过低买不起房,只能成为公积金的储蓄户,既面临存款负利率而导致的资金缩水风险,又由于限制过多无法自由支配;收入高的群体未必会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而是将公积金当作避税工具使用。这实际上强化了收入分配的不合理。

  公积金制度设计的缺陷,需要尽快弥补。其一,应将公积金制度改革纳入收入分配改革的篮子当中,坚持“提低、扩中、限高”也应成为公积金改革的主要思路。其二,需要引入市场化机制,适当提高公积金的收益率。其三,应该对公积金存款利率实施灵活政策,让公积金存款收益达到最大化。其四,扩大公积金应用范围,方便提取公积金。这既可以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也有利于需要公积金贷款的群体享受到真正的福利保障。

  近年来,不少地方对于公积金使用已有多方探索,降低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门槛、提高使用率成为改革方向。实际上,这种改革与楼市调控的根本方向具有一致性,因此值得肯定。可以说,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已经迈入了深水区。只有秉承公平正义的宗旨,积极推进改革,住房公积金的弊端才有望革除,才能真正配得上“公”字,其社会福利保障的属性,也才能更好体现。

分享到:

(责编:李文慧)

相关新闻 >

视频 >

  • 女毒贩让婴儿吸毒女毒贩让婴儿吸毒
  • 女生学校里遭群打女生学校里遭群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