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昨天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2013年将推进劳教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等四项重点工作,全力建设“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从中国当前的政治和社会形势判断,建设“法治中国”,更适合以改革劳教制度破题。 |
昨天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传出令人振奋的“改革好声音”。会议明确提出,2013年将推进劳教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等四项重点工作,全力建设“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
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将“法治中国”作为奋斗目标,体现了中共重塑法治权威、直面改革难题的决心和诚意。会议提出的四项重点改革,足以让海内外观察人士眼前一亮。近些年,这些被视为“硬骨头”的议题,在中国社会的改革呼声很高,但由于涉及复杂的利益博弈,改革掣肘因素很多,一直处于“议而不决”的状态。
建设“法治中国”的提法,为中国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创造了强有力的“加速度”。不过,从中国当前的政治和社会形势判断,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敏感度非同一般,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非一朝一夕可成,户籍制度改革短期内也难有实质性进展。相形之下,建设“法治中国”,更适合以改革劳教制度破题。
积极稳妥地改革劳教制度,已成中国社会的基本共识。劳教制度曾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这种“自侦、自审、自判、自执”的集权式制度,不仅涉嫌多重违法,还频频被地方政府扭曲滥用,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去年10月,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曾明确表示,改革劳动教养制度已经形成社会共识,相关部门做了大量调研论证工作,正在研究具体的改革方案。
近年间一批广受争议的案件,让劳教制度改革成为公共议题,也强化了改革的民意基础。无论是为女儿上访的“永州妈妈”唐慧,还是因转发微博被劳教的重庆“村官”任建宇,都将劳教制度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都让人们意识到了劳教制度的荒唐。劳教制度是否要改已不再是问题,只剩下怎么改的问题。
与信访制度、户籍制度等其他改革议题相比,劳教制度改革的复杂程度和阻力,都相对较小。劳教制度改革并不复杂,只需正本清源,让其回归法治轨道即可。这样一项已有社会共识的改革,不涉及地方利益之争,也不会威胁到稳定大局,改好了还能进一步提升中国司法的形象,无疑是一项利大于弊的改革。
更突出的优势在于,劳教制度改革的思路已经相当明晰。学术界普遍认为,用《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替代现行的劳教制度,是一条几乎没有争议的改革路径。作为“劳教制度终结者”的矫治法,已经进入起草和修改的立法进程;在甘肃、山东、江苏、河南等地的劳教制度改革试点中,违法矫治委员会也已是主角。
建设“法治中国”,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指示。改革劳教制度,正是提振执法司法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具体举措。改革不能只有空谈没有实干,“法治中国”建设归根结底要靠一项项具体改革来实现。民间有共识,改革有路径,高层有决心,箭在弦上的劳教制度改革,已经没有继续拖延的理由。
(作者为海外网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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