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2月1日到2月2日,短短两天时间,河南、四川、甘肃、贵州四个省份先后发生5起特大交通事故,截至3日晚,遇难人数已达60人。重复“上演”的悲剧,不是天灾,而是人祸,交通安全监管的缺位必须问责!如果事先的防范总多疏漏甚至形同虚设,而事后的补救追责又不够彻底,难道相关部门是想靠运气应对春运的巨大压力? |
没有人能想到,2013年的春运竟以一连串的“劫难”开场。从2月1日到2月2日,短短两天时间,河南、四川、甘肃、贵州四个省份先后发生5起特大交通事故,截至3日晚,遇难人数已达60人。
这一桩桩接踵而至的悲剧,总让人不免感慨“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只是那“终点”再也无法抵达。甘肃宁县“2·1”客车事故发生在宁县城郊2公里的山坡上,县城里阑珊灯火已近在眼前,走了一千多公里,只要再坚持十分钟就可以与家人团聚,可这最后的2公里却变成永远到不了的终点。辛苦一年,好不容易盼到春节,急切回乡的人们怀着团圆的渴望踏上的返乡路,竟然变成了“不归路”,怎能不让人扼腕叹息?
春运开始刚一周,悲伤划过心尖,刺痛国人。痛定思痛,最起码的共识早该深入人心,交通运输安全的意识不能总靠鲜血和生命来换,可为什么一场场悲剧的发生总像无法破解的悬疑剧?再深沉的眼泪都换不回遇难者的生命,是谁把春运归途变险途?
贵州那辆翻下山坡的客车,核载19人却实载34人,最简单的车辆超载问题,查了这么多年却屡禁不止;一年多前福泉两辆运载炸药的普通货车爆炸,以及半年前广州油罐车爆炸,本给危险品运输敲响了警钟,却未能让有关部门吸取血泪教训。
一边是三令五申的安全条例,一边却是处处可见的“漏网之鱼”,每一起悲惨的事故,几乎都是“司机职责懈怠、公司利益至上”结下的恶果,甚至有人说,事故原因都可以预制成标签,放进抽屉以备不时之需。重复“上演”的悲剧,不是天灾,而是人祸,交通安全监管的缺位必须问责!
在2012年“8·26”包茂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部就曾紧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迅速对长途班线客车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加强对客运车辆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其时公安部也召开紧急视频会议,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落实路面管控措施,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时隔不到半年,两天内5起特大交通事故的悲剧又发生了。如果事先的防范总多疏漏甚至形同虚设,而事后的补救追责又不够彻底,难道相关部门是想靠运气应对春运的巨大压力?
“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要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公共交通安全无疑是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部分。在高速发展的各项事业中,公共安全应该永远是排第一位的。而建设公共安全,绝不能靠一次次的血泪教训作为代价。
春运高潮还没有来到,严峻的考验还在后头。这一连串的事故足可以为有关部门敲响警钟,也足可以警醒所有的司乘人员,跻身在春运大潮中,每个人都不是看客,“魂断归途”绝不是春运的必然附属品!
(作者为海外网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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