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举报事实的查证和依法处理,才是对举报人最好的激励,也是消除“房X”多红于网上的不二路径。 |
光“提倡”实名举报,注定效果甚微。关键还在于,公民提供的举报线索是否能够无一例外地得到及时公正的对待。
据报道,曾任陆丰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赵海滨被举报拥有双重身份、名下有192套房产。2月4日,汕尾市公安局回应称赵海滨拥有“双重户口”属实。赵海滨则受访称“192套房产确实曾经存在过其名下或其公司名下”,但他强调这是他在中山经商的弟弟投资建设开发的,他本人只是帮忙管理。而且,现在这些房产已经跟他没有关系了。
赵海滨是不是真的“房多多”,还有待权威机构的调查认定。但他被多次举报又多次相安无事,却是事实。实名举报人黄坤意对此表示不解,“一个公安系统的干部,公然办两张身份证,用另一张证件招摇过市、坑蒙拐骗,为什么没人管?”
当然,并不是有举报就必有违法。举报也可能失实,或是举报人本身对举报事件的法律认定存在认识偏差。但对实名举报必须认真对待公正处理。就在上月,中央纪委和监察部还曾通过媒体表示,提倡实名举报,凡实名举报将优先办理,及时回复。而诸多与举报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都明确,对实名举报,受理机关应做到“件件有回音”。
而事实上,在一些地方,反腐职能部门远未能做到对实名举报“件件有回音”,反落得个“事事无着落”。郑州“房妹”事件在网络发酵之前,“房妹”与其父亲翟振锋均被多次举报。尤其是翟振锋,更是被实名举报过多次,纪检部门也曾立案查处,但他受到的最严厉处分也仅是“开除党籍、行政撤职”,最终均未进入司法程序。及至“房妹”曝光,翟振锋全家皆造假也被舆论深度挖掘。是网络一片哗然、更高层司法机关介入督办之后,翟振锋始被刑事拘留。回望“房妹”案,实名举报之后的立案和查处机制并未发挥其应有的制度效应。很难想象,如果没有网友的围观和媒体的聚焦,全家造假的翟振锋会否还仍然在法律之外逍遥着。
正在舆论峰头的赵海滨事件,也沿袭了众多“房X”案的一般路径。正常管道的实名举报无法触动实质调查和公正处理,“信法不如信访,信访不如上网”的潜规则便大行其道。实名举报人求助于网络方获关注,这实则代表着举报机制的不畅。光“提倡”实名举报,注定效果甚微。关键还在于,公民提供的举报线索是否能够无一例外地得到及时公正的对待。举报人最为盼望的,是举报能够得到一个答复。或是依法查办,或是查无实据也要有个合理合法的解释。对举报事实的查证和依法处理,才是对举报人最好的激励,也是消除“房X”多红于网上的不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