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反黑、反腐、反贪,说到底都是法律行为、体系力量。监督、预防和打击关键节点的监守自盗,也应从法律、体系和制度入手。 |
“公海赌王”案牵扯到多名省部级官员,充分说明反黑、反腐不能“灯下黑”,应从法律、体系和制度入手,将警惕监守自盗、防范“猫鼠勾结”当作监督的重点。
新一期《财经》杂志讲述了“公海赌王”连卓钊的“连氏无间道”故事。此人在公海开赌场,行贿、涉黑、洗钱,前科累累,却总能以“线人”、“合作者”等身份闪转腾挪,甚至在被法网“锁定”之际,仍能得到一些“关键人物”的通风报信,最后又以检举和信报重获自由。
连卓钊案件曝光后,人们震惊于其涉案时间之长,跨度之广,胆量之大,以及和他的名字密切关联的一系列“大人物”——粤浙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南粤政法王”陈绍基、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等。但震惊之余,人们也发现,在这一长串“大人物”中,除了政界、商界和黑白两道的头面人物外,出现频率最高的,是所谓“公家人”:职司反黑、反腐,专门负责克制“赌王”一类涉黑人物、案件的政法、公安系统要人。
如果将“赌王”一类涉黑人物比作硕鼠,上述“公家人”理应是专门负责捕鼠的“猫”,是“硕鼠”的天敌。连卓钊事件中,“硕鼠”居然和许多“猫”做起了朋友,而且一做就是十几年,实在令人触目惊心,堪称“高级黑社会”。
尤其值得一说的是,时任广东省纪委书记的王华元主抓反腐、禁赌等,但他一方面接受连卓钊的巨额行贿、参与赌博,另一方面在两次查赌风暴中,又从连卓钊的通风报信中获得官员赌博信息并实施查处。一地的纪委书记和赌王“亲密交往”,甚至还有“合作”,怎么会真正反腐?
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公家人”在关键时刻起到了关键的负面作用,令法律的严肃性、政府的公信力受到严重伤害。他们的绝对人数或许并不多,在整个“捕鼠网”体系中所占比例也未必很大,但“捕鼠网”本就是个经纬交织,有无数节点的综合体系,一两个关键节点的松弛、崩溃,就足以令整个体系的效能大幅降低。
由此可见,反黑、反腐不能“灯下黑”,应将警惕监守自盗、防范“猫鼠勾结”当作监督的重点。
王岐山近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作报告说,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
的确,反黑、反腐、反贪,说到底都是法律行为、体系力量。监督、预防和打击关键节点的监守自盗,也应从法律、体系和制度入手。一方面,通过有关部门、舆论和公众的监督,约束“公家人”的私心杂念,使之慑于法律之威严、公众监督之无所不在,不敢有所妄动;另一方面,对已经被“巨鼠”拉下水的“贪猫”依法惩处,震慑其余。
一言以蔽之,“猫”既是“硕鼠”天敌,也是最容易受到“硕鼠”利益攻势的特殊群体。连卓钊案已经过去数年,但其中的教训之深刻,仍然值得汲取。
□陶短房(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