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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海平:跳出“国五条”反思中国式调控

2013年03月08日09:44    来源:海外网    任海平    字号:
摘要:跳出“20%个税”、“七成首付”这些具象化的政策符号,站在十年调控的历史脉络中,重新反思房地产市场、乃至中国经济的全局,可能收获更为开阔的视野。检讨政策得失,绝不能脱离具体的决策环境,绝不能以过热时的焦躁责难过热前的从容、以危机后的标准苛求危机时的权衡。

与以往两会的数据纷呈不同,今年受到最多关注的“20%”来自两会之外。楼市调控的“国五条”细则在两会前落地,“个人转让住房严格征收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引发市场剧烈震荡,沪指周一大跌3.65%。尽管专家表示“刚需”购房者仍可享受税收优惠,但各地意欲抢在实施之前过户的人们,还是将房产交易场所围得水泄不通。

表面上看,“抢闸”过户是为避税,而更重要的则是预期的改变——个税的调整会不会转嫁为购房者的负担?短暂的抑制会不会激起更高的反弹?其实,“越调越高”早已成为普通民众心头挥之不去的雾霾,去年年底以来一些城市房价的报复性上涨,更加重了这种恐慌。因此,跳出“20%个税”、“七成首付”这些具象化的政策符号,站在十年调控的历史脉络中,重新反思房地产市场、乃至中国经济的全局,可能收获更为开阔的视野。

即便从1998年住房市场化改革算起,“商品房”融入中国人日常生活,也不过是十几年的事。中央政府对行业的规划、对房价的调控,几乎没有任何经验可鉴。十年九调,真可谓一波三折,2003年“18号文”承认房地产为支柱行业,意在拓展住房消费拉动经济;2005年、2006年严厉收紧,针对的是固定资产投资过热;2008年底、2009年初“救市”,旨在应对国际金融海啸的冲击;2010年“限购令”祭出“杀手锏”,斩断了投资投机型需求。

可见,每一轮调控的政策取向,都是基于既定条件的优先选择。当面临保增长、压过热、厚民生、防通胀、调结构、促和谐等诸多目标时,与个体的选择模式如出一辙,政府对轻重缓急的抉择也存在所谓的“价值排序”问题。因此,检讨政策得失,绝不能脱离具体的决策环境,绝不能以过热时的焦躁责难过热前的从容、以危机后的标准苛求危机时的权衡。

房价调控最大的国情现实是城镇化。从2003年的40.53%到2012年的52.6%,城镇化率每一百分点的提升,便意味着上千万人的进城迁徙。城乡二元社会转型引致的庞大需求,乃是房价屡屡“野马脱缰”、调控屡屡“鞭长莫及”的根由所系。再则,经济结构的深层次矛盾也在房价攀升中愈发畸形,比如收入差距的扩大、消费需求的疲软、投资渠道的匮乏,都在相当程度上促动“商品房”从“商品”异化成“投资品”。

由是,天量的人口与天量的资本源源不断涌入,房地产调控如果仅在“供需平衡”上做文章,自然会忽略掉“投资品”特有的属性。所以说,挤出投资、投机的“限购令”,算是真正掐住了“七寸”,尽管政策的觉醒来得晚了一些。让“商品房”回归“商品”属性,是调控的关键一步,至于其中新的问题可以通过政策细化来改进,而绝不能因噎废食,毕竟,任何“政策不可能让十三亿人都满意”。

选择“牵一发而动全身”之处施力,更要顾及“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的古训。从国际经验来看,房价涨跌的确更多是市场行为。在经济下行阶段,日本、美国的房地产都发生过“崩盘”,但是发展中的中国经得起这种折腾吗?面对种种过度行政干预的指责、甚至违背规律的微词时,负责任的思考是不是应当多些大局观,更多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

承认“限购令”较之市场化更符合大众福祉,并不等于改革就此停顿。实际上,从捂盘惜售,到房叔房姐,房地产行业的乱象丛生始终呼唤法治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相对短期的调控而言,行业健康发展更期待包括“房地产法”在内的长效机制。另外,如何提高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不折腾、不懈怠?也离不开对法律手段的倚重,尤其是调控机制本身的法治化。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房价问题的最终出路理应由法治导航。

范文澜说,“历史多么无情而又有情,不遗忘每一个对历史的贡献,也不宽容每一个对历史的障碍。”当普通住宅动辄以百万计时,重新掂量“限购令”的分量,还关乎收入分配差距、共同富裕的愿景。改革还在路上,再往深处不仅是调控房价的高低,更涉及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与重塑,更考验改革者的政治智慧和勇气。

(作者为海外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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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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