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这恐怕也是部分行人至今依旧我行我素,视规定如空气,被罚之后不服还打骂警察的“理由”之一吧。 |
自3月1日浙江严管严惩8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来,全省已处罚各类行为近11万起,其中查处行人“中国式过马路”的闯红灯行为8283起。记者发现,在严管之下,行人开始守规矩了不少。然而小部分行人依旧表示不服,甚至出现多起不愿被罚款的行人打骂交警的事件,并有数人因此被行政拘留。(3月22日《北京晨报》)
在前期舆论对于“中国式过马路”的密集炮轰下,面对“史上最严治堵行动”的执法意志,为什么还会发生多人不服罚款、甚至打骂交警的情况?窃以为,这中间除了部分违法者的自身素质问题,执法机构公信力羸弱也是一个不容回避的因素。
近些年,官员酒后驾驶、违法停车、超速(飙车)的丑闻屡屡见诸报端,甚至还因此催生了诸如“因公超速”、“因公违章”等一大批官场“新成语”。远的不说,就在浙江“治堵一号行动”实施前两天,温州一辆城管执法车挡道,路人贴纸条:请让让。此事还曾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虽然当地城管与执法局随后回应称,这辆车当时正在执法中,但违规乱停车的事实,特别是那张“浙CAM911,请不要妨碍过往车辆通行!”的纸条,使得公众始终难以平抚对“执法违法”的愤怒。
长此以往,它势必会在社会心理上消解类似执法的民意基础和舆论公信力,使执法者陷入“背后遭公众戳脊梁骨”的执法尴尬。这恐怕也是部分行人至今依旧我行我素,视规定如空气,被罚之后不服还打骂警察的“理由”之一吧。
而要想摆脱这样的执法尴尬,让被处罚者心服口服,使交通治堵专项行动真正取得成效,让闯红灯、酒驾、违规掉头等8类违法行为彻底从我们身边消失,除了要继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我想很重要的一点就在于,政府官员和交通执法者必须首先严格要求自己,正人先正己。正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倘使全国各级政府机关、公安交警都能够严格遵循交通法规,切实避免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在自己身上出现,那不仅有助于为全社会树立学习的榜样,亦可使今后的执法更具公信力,执法者的腰板更直。否则,情况会咋样,不用我多说,你懂的。
其实,这个道理何止适用于交通执法,反腐、社会管理、改革概莫能外,这也就是为什么习近平总书记一再要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令人遗憾的是,有些政策制定者、执法者总是喜欢“揣着明白装糊涂”。对此,元芳,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