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另一方面,既然考察所涉及的是企业负责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何“一行七人”考察组全部是政府官员,看不到一个相关企业人员随行,如此考察是否显得有些越俎代庖? |
4月7日,河南陕县政协主席李会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冠军等6人因车祸殉职。为考察研究三门峡春天置业有限公司投资10亿元的“印象黄河”项目,考察组前往福建武夷山考察“印象大红袍”项目,考察结束连夜返回时发生了车祸。
对于这起以官员领导为当事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当地官方新闻不仅为遇难者做出了“殉职”结论,并且对事故发生的“外出考察”背景原委,也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解释澄清。言下之意显然是,想充分证明6人的遇难确实属于“因公殉职”。
其实,即使不考虑遇难者的官员干部身份,仅从交通安全的角度来审视,这起一次性造成6人死亡的惨烈交通安全事故,也已非常令人痛心,个中的教训也非常值得认真总结反思。但是,既然当地官方在这里强调了事故遇难者特殊的“殉职”性质,并为此进行了详细论证,我们又不能不将关注点再次聚焦到遇难者的官员身份上来,梳理一下事故所以发生的交通之外的背景。
首先,官员因公考察为何偏巧选择4月4日到6日这个三天清明公休假期——既然是因公考察,为什么不放在工作时间?其二,为何考察地点偏偏也是武夷山这样的著名国内旅游风景名胜区?其三,考察人员为何如此组成?一方面,既然是以投资项目为主题的商务考察,为何还包括“政法委书记”这样与考察内容显得不太相干的人员?另一方面,既然考察所涉及的是企业负责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何“一行七人”考察组全部是政府官员,看不到一个相关企业人员随行,如此考察是否显得有些越俎代庖?
众所周知,不久前中央发布的转作风“六项禁令”,其中一项便是,“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中纪委最近也明确,“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习近平总书记更强调,“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诚然,逝者已矣,已没必要也不可能再追究事故当事人的违反禁令责任,但是,为了维护中央禁令的严肃性,同时也是为了避免类似公车事故悲剧的再度发生、以便警戒来者,无疑仍有必要廓清这起公车事故的基本事实背景真相:究竟是“公务考察”,还是“变相公款旅游”?惟其如此,我想,不仅是对中央禁令的一个负责任的交待,对于上述事故中的那些遇难者,也未尝不同样是一个真正更负责的交待。(若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