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朝之间的渔业执法界限不清,朝鲜对我渔船实施抓扣和罚款的执法依据并不充分。且朝鲜和韩国的海上执法手段日趋强硬,在对付普通渔民时频繁使用武力,严重违反了执法人员使用武力时必须遵守的必要和适当原则。 |
5月21日,外交部发言人证实5日被朝鲜扣押的中国渔船已获释。至此,历时近半月的“渔业案件”在中国的外交努力下得以圆满解决。
姑且不论此案是非曲直、有何疑问留存,单就中国渔民被扣人扣船的事件来讲,近年来似乎发生得越来越频繁。这些事件屡屡引发国人关注,为何纠纷总在我国近海发生?为何被抓的总是中国渔民?
从法律角度看,早在1982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就已经确立了“专属经济区”制度,公约规定沿海国享有离岸最远到200海里以内海洋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其中包括渔业管辖权。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像黄海这样宽度不足400海里的海区,渔业管辖的争端还是会发生。
在黄海海域,中朝韩三国所主张的专属经济区存在着相互重叠的情况。由于黄海长久以来是中国渔民的传统渔场,我国在黄海海域从事渔业生产的渔船数量和规模远远大于朝鲜和韩国,加之近年来黄海的渔业资源日渐萎缩,且渔业作业本身由于受气候条件等客观因素而不太好掌控,因此确有部分中国渔船存在越境捕捞或误入“禁地”的行为。但同时,中国渔民在我国传统渔场作业,却被周边一些国家无理驱赶和抓扣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那么对于渔业行为到底该如何管理?国际上通行的措施主要是预先发放许可证、海上管理检查,对违法作业船舶实施扣押和罚款。而近年来,朝韩执法船对在各自主张管辖海域内作业的中国渔船,也基本都采取“抓扣-罚款”这一简单的执法模式。但随着朝韩执法船对我渔船执法力度越来越严,罚金数额越来越多,且更趋向于在执法中使用枪械等武力危及我渔民生命安全,中国渔民的处境越来越艰难。
这类海上渔业纠纷看似偶发事件,但其背后却是诸多因素交织所致。其一是在当前黄海管辖海域未划定的前提下,中朝韩三国海上渔业执法力量各自依据自己的国内法律执法,特别是中朝之间的渔业执法界限不清,朝鲜对我渔船实施抓扣和罚款的执法依据并不充分;其二是朝鲜和韩国的海上执法手段日趋强硬,在对付普通渔民时频繁使用武力,严重违反了执法人员使用武力时必须遵守的必要和适当原则;其三是我国海洋渔业管理和执法力量不足,无法满足海上渔业生产监管需求,大量海上作业渔船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难以寻求我国执法船的保护;其四是我国近海渔业资源总量日渐减少,与海洋渔业生产能力逐渐扩大之间存在着结构性矛盾,出于经济利益的驱使,部分渔民才铤而走险违规到别国海域捕鱼。
黄海渔业纠纷事件凸显了当前中国与海上邻国长期存在的海洋纠纷和海域划界矛盾,促使我们寻求一种解决此类现实纠纷的新思路。对外,我们应加快推动与周边海上邻国的谈判,明确海上渔业管辖范围,而今年刚整合成立的海警局也将为我国的海洋维权注入强心剂,重拳出击卫护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对内,不仅需要渔民提高自身素质与安全意识,更需有关部门加强渔业管理,确保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刘晓博,海洋法专家,海外网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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