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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02日09:10|来源:海外网|字号:
摘要:政府干预市场,最忌讳的方式就是直接的行政方式。在笔者看来,政府干预收入分配,应该是个宏观经济问题,而不应该具化在细枝末节之中。 |
近日,审议中的《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引起社会关注。其中规定,老板无正当理由却始终不给员工加薪的,将面临最高一万元的罚款。这条被总结为“不加薪就罚款”的条款受到网络热议,除了调侃处罚力度不够之外,更有网友质疑,“这是政府该操的‘薪’吗?”
收入分配,是个老百姓都关心的话题。在“什么都涨,就是工资不涨”的语境里,一谈及涨工资,百姓的幸福指数就会呈直线趋势上升。百姓盼着涨工资的热情,不亚于看到月球车登上月球和中国足球拿到亚洲冠军。因此,政府制订相关法律法规来促进涨工资,立意和初衷可谓是无比善意的。
但是,之于一家单位而言,涨不涨工资、涨多少工资,都是正常的市场行为。虽然不能排除部分单位不涨工资是因为落后的人事管理理念和老板的抠门造成的,但是,在市场经济之下,在人才能够自由流通的当下,涨不涨工资很有可能会成为调节人才资源配置的最主要驱动。即在人才资源配置和收入有高有低的某一领域,那只“无形的手”会发挥正常的调节作用。如果政府贸然干预,很可能会成为不说理的行政乱干预。
往细处说,常识是,企业的效益决定工资水平。一个企业或单位,涨不涨工资,要看效益说话。强行要求“无正当理由始终不给员工加薪”的企业加薪,只能会干扰企业自身的管理模式,而上涨的工资很可能会增加单位的运营成本。如此简单的道理,想必制定此法规的人不会不了解。
政府干预市场,最忌讳的方式就是直接的行政方式。在笔者看来,政府干预收入分配,应该是个宏观经济问题,而不应该具化在细枝末节之中。比如,政府可以在以下几个宏观领域进行有效干预:一是,政府应该着力打破相关行业的垄断经营现象,让行业之间的收入更加公平;二是,政府应该规范企业对于劳务派遣的滥用问题,让更多的企业更具责任心,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同工同酬”的惠及;三是,政府应该促成《工资集体协商规定》和《工资条例》的出台,让工资集体协商等工资上涨机制迅速落地。
讨好公众,需要一定的经济常识。既不能用不尊重企业老板的方法进行,也不能用违背市场规律的行政干预进行。当下而言,政府管理的方式,正在由单纯的行政干预转向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和收入分配政策进行调配,出台“不涨工资就罚款”的政策和思维就显得尤为暴力。
(责编:牛宁)
涨薪 罚款 行政暴力